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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們

如果收到的簡訊 內容被罵到 ** ***等難聽字眼
能構成汙辱罪嗎???

簡訊真的足以當成證據嗎?

但假如對方堅稱簡訊傳錯人呢?

麻煩了~

2007-10-13 02:58:5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當然算...

1.先了解對方是否認試..必免傳錯人的行為...

2.打電話回去肯定..便錄音..如果他罵你..可以告他..

3.簡訊可以當證物..但不是必然絕對的..可加錄音..

4.如果真的太過火..可以先約出來談...如果它打你..可以去驗傷..多一份證物..

2007-10-13 03:25: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月亮-水果行 5 · 0 0

不算。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簡訊是一對一,不是"公然"侮辱。

2007-10-13 03:57: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袁崇煥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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