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問一個學生如果上課竊竊私語
老師發出嚴厲的辭彙請他有事出去講
或著出言制止但學生說憲法上
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這時在法律上
要如何去反駁他?
或著有其他的法律方式可以抵制?
(2).假設一個人請你打他你也照做是否犯法?
假如不犯法但卻出爾反爾去告你傷害罪
當時又只有當事著在場無其他證人
遇到此情形時要如何?
2007-10-08 08:32:4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Blackdandy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但如果只是與旁邊的同學speaking班規也無規定
並無影響老師授課可是老師已經注意很久了
到今日才出言制止遇到此情形要如何
難道要為了憲法中的言論自由
而去制止老師繼續上課嗎?
2007-10-08 08:51:45 · update #1
假如造成重傷害依法要如何判決?
2007-10-11 18:18:12 · update #2
您好
1.一個老師在台上上課,一個學生卻和別人說話!言論自由當然是ok的!但要不防礙他人上課,說話一定會有聲音的吧@@要言論自由!只要不要在上課時間說話!其他時間都可以說!基於禮貌。其他法律制止!好像沒有!但班規可以規定吧!還有學校一些禮義聯恥!(那個聯不會拆)
2.這個問題!可以白紙黑字寫清楚!or錄影!
但如果那個人叫你打他的話!你可以打小力!以不受傷為準!ok,這樣因該不會出現粉多問題吧!
希望有幫到你 呵呵
2007-10-08 08:43: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紫若 1 · 0⤊ 0⤋
1.教師有教育權 這有教師法等等之規定
又憲法23條 規定得限制之自由之情形 而教師法而規定是符合憲法的權力範圍
也就是學生的言論自由 在教師實行教育時 學生因為要被受教(學生也有受教育的權利義務) 所以在沒有超過管教權之下學生的言論被限制是合憲的
另外 如果是違憲的 班規也是無效(班規很大嗎?只是小孩子在心理上很有效力吧!實際上連命令層次都沒有)
班規只有彼此道德的問題而已 是這群人(學生或老師)自己的道德約定而已
至於教師要決定影響到何種程度要管教 那是個人程度的問題 只要沒超過就沒問題
2.這是證據找不找得到的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
2007-10-08 16:07:34 補充:
得被害人承諾 是阻卻違法(不違法)的事由
但是刑法282 加工自傷有規定 如果是重傷 即使是得被害人承諾或受其囑託 一樣是犯罪
所以一個人請你打他 如果是輕傷沒問題 如果是重傷仍然是犯罪
自己設定證據找不到(或想不到) 那每個案子都沒辦法破
就很像說 殺了人 又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怎麼辦
沒有證據 法律上就不會認為他殺了人 就是無罪(你是憑甚麼說他殺人)
只是看你找不找得出證據 如此而已
2007-10-08 11:59: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梅語訴情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