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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22歲平日喜歡交朋友,上月底受友人委托載友人女友(未滿18歲)前往醫院看朋友,探視朋友後女方表示很累不想搭車回台北,先生一心只想幫朋友忙,帶女方前往旅社休息2小時,休息完就離開旅社再度前往醫院看朋友,在那又待大約30分鐘後便由先生送她搭車回台北。過了隔天凌晨1~2點先生突然收到一封簡訊,內容表示先生對女方做了不該做的是事,要出去說個清楚,於是先生出去赴約,到那裡友人便拿出一封女友傳給他的簡訊,問是否確實, 先生否認,當場利用電話擴音打給女方詢問,女方堅決表示有這一回事,於是友人便毆打了先生一頓,後來只有內傷無外傷,這事件已發生了將近6天,女方才提出告訴,最後以防害自主性侵害事件提告,但事實上先生真的並未女方做出性侵之事,我想請問各能者幫我想想辦法?因為不知道她是否真的手握證據,如果她沒有證據的話能告的成嗎?還有我如果因先生被毆打我也可以告他友人傷害ㄇ,但我沒有驗傷證據,只有2個在場証人?還有女方未滿18歲我也可以告她防礙家庭ㄇ(因為先生說女方常打電話給他要先生載她出門及到台北陪她…………

2007-10-06 13:26:5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所謂「仙人跳」就是,有夫之婦故意跟另外一男有性行為,於是由法定丈夫出面要求賠償和解,如果不賠償,就要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所謂「妨害家庭」就是與有婦之夫、有夫之婦兩廂情願的發生性行為。
本問題,妳丈夫的友人有要求多少金額和解賠償嗎?又據你所述內容,似乎是妳先生對友人的未滿18歲女友性侵害,所以該女才會向她男友投訴,既然並非兩廂情願發生性行為,你如何告訴她妨害家庭?
發生法律問題找律師,這個答案連小學生都知道,如果每個個案都是如此解答,我看雅虎的知識網生活法律版,乾脆關版好了,只要公告有法律問題一律找律師!雖然我個人一再重申個人有不少律師朋友,之所以這麼說,並不是對律師有意見,而是解答者一再提有法律問題就找律師,並沒有其他答案可供參考,這算是哪門子的解答?
法律的問題沒有這麼簡單,話講回來也沒有很困難,發問者因為對方要告你丈夫,所以你上版詢問是不是也可以告對方妨害家庭,準此思考模式,你怎麼不也對你丈夫的友人也提出性侵害的告訴,同樣是性侵害,或許可以抵銷也說不定!不過這些我個人以相對論所提出錯誤的示範,你可別這麼做。
我之所以會這麼說,是因為看到你描述問題的經過,你老公置身於事外,一副無辜的樣子,竟然被打又要被告,但是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子嗎?如果案發當天你老公在旅社休息時並無對該女子性侵害,該女子僅空口白話就能成立性侵害罪名嗎?如果這樣子可以,同理可證,你也可以對你老公的友人提出性侵害的告訴。
每件案子會因為發生的人事時地物及因果關係不同,而有不同的事實認定,並非所有在旅舍內女方說被性侵,男方說沒有,就無法判斷了,個人的直覺,你要提出妨害家庭的理由有問題:「因為先生說女方常打電話給他要先生載她出門及到台北陪她」
個人於刑事案件偵查有20年的實務經驗,而辦案的精神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往好的方向想,你老公是柳下惠臨懷不亂,網不好的方向想,哪隻貓兒不偷腥,何況是送到嘴邊的一塊肉,難道你不覺得你所描述二人去旅館休息的理由及過程有問題嗎?一心想要幫忙朋友的老公,為何要有瓜田李下之嫌疑。
典型的性侵害羅生門,就是女方說被性侵,男方卻辯稱是心甘情願的,你老公有沒有對這個女的性侵,我看只有當事人知道,如果連發生性關係都沒有,就無憑無據告訴,這可能成立誣告罪名,對方難道是傻瓜嗎?可能沒有任何證據就硬要提出告訴嗎?
還是你過度相信你老公,把你老公跟你所說的照單全收,通常要仙人跳者,只是要嚇呼被害人,讓他拿錢出來和解而已,很少真的鬧到警局、法院提出告訴的,所以本案有必要釐清真相,更重要的是,對方所提出的證據是什麼?有無可能構成強制性交罪名。看到你僅對於你老公有利的部分陳述,本人無法回答你這個問題,只有最後部份,妨害家庭無法成立。

2007-10-06 15:18: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風雲再起 7 · 0 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答覆如下:
1.如果您先生真的未對那名女子做出妨害性自主的行為,那麼您只要好好的慎選律師或懂法律的人協助您們撰寫答辯狀即可,因為那名女子如果要編織謊言,勢必露出諸多破綻。
2.不用擔心那名女子握有何證據,如果沒有發生事情,那就代表證據是假的,透過科學技術也可以判別,最怕的是您先生確實有性侵而他欺瞞您,但就很不利了。
3.至於您先生毆打的部份,當然可以提起傷害告訴,欠缺驗傷單當然比較不好,但是您有證人證明,應該也還有傷痕,因此您可以建議您先生提出傷害告訴。
4.至於妨害家庭的部份,跟女方幾歲沒關係,女方的年紀只是到時責任輕重的問題,跟成不成立犯罪無關。另外您提到女方打電話常常要求您先生載她等等是否成立妨害家庭?我認為還要再詳細了解事實才能判斷。



2007-10-06 13:57: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還有女方未滿18歲我也可以告她防礙家庭ㄇ?

沒辦法,反若是因為妳先生常常去陪她,女生不回家或找不到人
對方家長可以告你先生和誘,但未必會成立,要看程度

除非你告他們通姦罪,不過這就代表承認了有發生性行為,
接著還要看是否有妨害性自主的情形

2007-10-06 13:56:3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披絲 4 · 0 0

如果可以,當然是找律師最好啊
他若有證據就叫他拿出來看,因為口說無憑,就看他想怎樣回應
沒驗傷單,或許比較沒證據,有證人或許不無小補
有內傷應該也可以吧.....不知道

2007-10-06 13:35:0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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