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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懂法律的大大...一個有前科的人...
雖然知道他購買的東西是贓物...但還是購買了...
後來被警察局叫去做筆錄...而且也承認有購買贓物...
這應該算是故意購買贓物吧!
請問這會被判刑嗎?會判多久的刑期?有前科會加重嗎?
若是可易科罰金,那金額又會是多少?

2007-10-04 09:43:4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如果是在今年7月20幾號購買贓物的...
剛好7月有全國大減刑...那不知道符不符合減刑資格?

2007-10-04 17:19:19 · update #1

如果之前的前科是竊盜罪而不是贓物罪...
但因為在假釋5年內犯了故買贓物罪...這樣算是累犯嗎?
只是買機車零件...購買的金額跟市價差不多...

2007-10-05 09:28:18 · update #2

如果被巫賴成是教唆竊盜呢?
罪是不是會更重?

2007-10-06 21:48:31 · update #3

1 個解答

刑法第 349條>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
元以下罰金。
**明知是贓物,而又去購買,這一定會判刑的,這和一般人不知
情而購買有差別,這是故意行為。
**刑期由法官判決,我們旁人不知法官會判多久,但是一般都是
十個月以內。
**如果有前科是會加重其刑的。
**判決如果是六個月以內,是可以易科罰金的,如果是超過六個
月,就不可易科罰金,一定要入監服刑。
如果可以易科罰金,那要看判幾個月,一天折算一千算,一個
月就要三萬元,看是判幾個月就可算出。
**今年 7月 20幾日犯的案子,是不符合減刑的。要在 4月 24日前
才有減到。

2007-10-05 16:56:51 補充:
這樣也算累犯,因為犯的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除非這次贓物罪是
判拘役或罰金之罪。

購買贓物,就算沒有用錢買,只是收藏而已,也算贓物罪。

2007-10-07 21:09:38 補充:
**是的,五年之內再犯有期徒刑之罪,就算是累犯。和購買金額無
關,重點在於是不是贓物。
**教唆的罪和教唆去犯的罪是一樣的。

2007-10-05 07:28: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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