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家拿存摺和印章到銀行領錢,也成功領出來了,那麼:
(1)盜領,會被判刑多久
(2)未滿20歲盜領,會被判多久
(3)未滿18歲盜領,會被判多久
(4)未成年盜領,家人有什麼責任
(5)如果盜領的錢,拿給朋友家人,但是朋友家人不知情,
那朋友和家人會被判刑嗎?
會的話,會被判多久
不會的話,有什麼責任問題嗎
金額是二十幾萬
2007-10-02 11:55:1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一哥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盜領>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滿 18未滿 20歲>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
金。
3。滿 14未滿 18歲>同上述,但可減輕其刑。
未滿 14歲>不罰。
4。未成年盜領,其監護人要負所有損失的賠償責任。
5。盜領的錢拿給家人或父母,<得>免除其刑。
盜領的錢拿給朋友,那朋友就犯贓物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拿給家人,<得>免除其刑,<得>就是可或不可。
2007-10-02 12:24: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