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大哥目前病危.目前所知身後遺產可能只有死亡後勞保請領的死亡給付(不知此給付是否屬於遺產部份.另債務不清楚).大哥現留有一女.可否等到死亡給付領到後二個月內再辦理拋棄繼承(主要是針對債務拋棄).另我们兄弟及我父親是否也要全部辦拋棄繼承(主要是針對債務拋棄)

2007-10-01 05:24:1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欽哥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壹.不用緊張,,勞保給付不屬於遺產部份,故死亡後可以同時辦申領勞保給付及辦理拋棄繼承.

貳.債務不清楚而没有其他財產,為了避免後遺症,死亡後您可先至國稅局申領財產清冊,知道財產情形,再決定如何.
繼承順序:)1.直系血親卑親屬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故如果要全部拋棄繼承,可以四個順位繼承人全部起辦拋棄繼承,也就是大哥現留一女及您们兄弟及您父親是否也要全部辦拋棄繼承.

辦理拋棄繼承:拋棄繼承辦理期限: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二個月內為之
拋棄繼承須於知悉二個月內備妥聲明狀(可向法院購買或上http://sld.judicial.gov.tw/OB0230.htm下載)系統表及戶籍謄本及及通知其他繼承人之書面證(存證信函)及郵資(多少視人數而定)及規費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法院辦理.建議可委託代書代為辦理.

參.如有財產,而不知是有債務,另可於3個月內辦理限定繼承,限定繼承須於知三個月內備妥聲明狀(可向法院購買)系統表及戶籍謄本及財產清冊.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法院辦理.建議可委託代書代為辦理.

2007-10-01 05:57: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ei♡ 3 · 0 0

1女兒辦-限定繼承
 對其他人全部有效
 其他人不必辦
 不會額外負債
 勿辦拋棄繼承
2表格去地院拿
 或請代書辦

2007-10-01 05:45: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玉山 6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