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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9/23還是9/24被抓進去的
目前是羈押禁見
除了三等親之外其他人都不可以寄東西或接見
目前只能接見律師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要等到何時才能接見朋友

2.裡面有電風扇嗎?

3.朋友要怎麼樣才能寄東西給他(自己煮的菜)

4.在羈押禁見期間,他是一直被關在房間裡還是可以出去活動?

5.寄錢給他,他一天能花多少?

6.廁所是在房間裡嗎?

7.洗澡去哪洗?

8.刷牙洗臉也是在房間ㄇ?

9.晚上肚子餓可以煮泡麵吃ㄇ?還是有時間限制?

10.要什ㄇ時候才能寫信給被告或是收到他寫的信?

11.被告有呼吸上的困難,之前有去醫院檢查過,醫生說他的鼻子需要開刀,這種情形可以保外就醫嗎?

12.如果可以保外就醫,程序要怎ㄇ辦?需要哪些證明?


麻煩大家幫忙回答這些問題,謝謝!!

2007-09-30 06:15:2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洗澡刷牙上廁所都在房間裡?

洗澡有熱水跟蓮蓬頭嗎?

等到禁見解除後,朋友也不能寄自己帶的東西嗎?

另外,我還想請問裡面有賣哪些東西?
我想知道有哪些東西是合作社有再賣而裡面沒有的!
謝謝^^

2007-10-01 04:37:35 · update #1

還有一個問題,他是因涉及洩漏國家機密被抓進去,這樣有機會交保嗎?

2007-10-01 04:38:54 · update #2

2 個解答

1。他現在是禁見被告身份,任何人都不能接見,只有他的委任
律師才能見他。朋友要接見他,要等到案情明朗,檢察官或
法官解除禁見後,才能接見。
2。裏面有電扇,但有時間管制。
3。朋友不可以寄自己煮的菜或從外面的菜,只能在接見室的販
賣部買東西給他。
4。在禁見羈押期間,是不能出來活動的,除了出來看病或律師
接見外。都不能出來。
5。寄錢給他,一天最多能花 200元。
6.7.8。上廁所,刷牙,洗臉,洗澡,都在自己的舍房內。
9。是可以泡麵吃,不過自己要儲備熱開水,白天用完就沒了。
10。要和他通信,一樣要等到他解除禁見以後。
11。被告沒有保外就醫的問題,如果案情能交保,就能交保自己
去就醫,如果不能交保,就由所方戒護就醫。
保外就醫是受刑人用的。
12。如上題,如能交保,看交保金多少,家人繳完錢就可以出所
了。因為沒有保外就醫問題,所以程序和證明就不用了。
**但是如果他在外面醫院有病歷,最好能提供給看守所,這對他
的病情有所幫助。

2007-10-01 11:09:30 補充:
**沒錯,刷牙洗臉上廁所都在舍房內同一個地方,裏面沒有蓮蓬頭
,熱水冬天有供應,但不是每天。
**解除禁見後,朋友可以去接見及寄東西,也可以寄菜。
**裏面有在賣日用品,零食,水果,電玩,電動刮鬍刀,收音機,
小型電視機(裝乾電池)。如果是四級受刑人,不可買電玩,收
音機,小型電視機(裝乾電池)。
**如果案情明朗,無羈押之必要。檢察官或法官有可能會喻令交保
的。

2007-09-30 07:45: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禁見一般是在看守所的獨居房,房內有一名同學陪伴。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0條可隨時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也就是可寫聲請書向法院聲
在審判中羈押不得超過3個月,但有延長羈押,要視犯罪輕重而定.


刑事訴訟法

第 114 條 (駁回聲請停止羈押之限制)羈押之被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
一 所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
但累犯 、常業犯、有犯罪之習慣、假釋中更犯罪或依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 項羈押者,不在此限。
二 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三 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


沒有什麼客觀判斷標準,但監獄或看守所都 會有醫生及相當醫療設備,受刑人自己可以提出聲請,並不需要非得委任律師。而原因不一而足,但必須要有非保外就醫顯難痊癒..亦即獄中醫療設備不足以治療,才有准許保外就醫的可能。


去福利社買東西給他呀!
去到看守所,不用抽號碼牌,先到旁邊挑好你要的東西,
在裡頭吃的很差,你可以買些泡麵,餅乾,礦泉水,麵包吐司跟水果,這比較會用的到.

太多的話建議你先寫起來,可以跟窗口阿姨要紙筆,

挑好後再去跟阿姨說你朋友的"編號",他就會問你要買什麼啦。你有他的編號嗎~?!

沒有的話建議你先打電話去查一下喔!
你打去就跟他說"麻煩你幫我查一下╳╳╳受刑人的編號〞

土城看守所
  <02>2261-1711轉511、512、513

監所服務時間:
 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08:00~11:00
        下午13:00~16:00
 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日早上08:00~11:00
           下午13:00~16:00
               <國定例假日除外>。

你要寫給他的信,一定要用"寄"的,
就是要投到郵筒,你直接拿去他們不會裡你的!

錢,你可以到看守所買東西給他時,一起到會客登記窗口寄,要抽號碼牌!
不然你也可以到郵局買匯票寄,
你先在家裡寫好信封,
裡面也可以夾帶你要寫給他的信件。
信封寫法就跟你平常寫信封的方法是一樣的!
<記得單位、編號、姓名要寫對;尤其是編號和姓名。>
到郵局填寫"郵政國內匯款單",
勾選匯票,拿到儲匯窗口去,
就可以購買匯票了;需要資費30元。買好後,把匯票放到信封裡,封口貼好,拿到郵寄窗口,跟他說你要寄"限時掛號",


台北看守所地址:台北縣土城市立德路2號

2007-09-30 07:58: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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