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4月30日收到判決書,被判常業詐欺一年未緩刑,是在96年4月27日之前被起訴的,也就去年95年被起訴的,於今年4月30日終結,但是遲遲到現在都未收到減刑通知,我想請問是否有減刑到剩下6個月,那是否能易科罰金呢??之前有打電話去問該股的書記官,他是說應該能減刑,但是案件都已移送執行署,因為大減刑的業務關係,所以他們都很忙,但是...我從4月30日到現在已經很久了,請懂法律的專家以一般的常識給我一些意見,我現在每天都在等是否有信件來,我想知道是否能減刑而又否能易科罰金呢??謝謝!!20點~~
2007-09-28 11:42:4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那六個月也包括是嗎??
那是否可以申請分期呢??
我都還未收到執行書,那就是要像你說的那樣,會先收到法院的減刑通知後在收到執行署的執行書囉??
2007-09-29 11:16:50 · update #1
**只要經減刑後,剩下刑期為六個月以內,都可以易科罰金,您
的情況是符合減刑的。
**現在只要還未收到執行書,經減刑手續完成,會送達減刑裁定
書給你(法院),然後再收到已減刑的執行書(檢方),就可
以按註明的報到日期去報到。如果不想入監服刑,現在就要開
始準備易科罰金的錢了 180000。
2007-09-29 19:22:00 補充:
**剛好六個月是可以易科罰金的。但是經減刑後的易科罰金,很少
會准分期的。
**沒錯,會先收到法院的減刑通知後再收到地檢署的執行書。
2007-09-29 06:25: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