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情經過,我朋友已經幫我問了一次(我又複製了一次)
很感謝這幾位好心人士的寶貴意見,謝謝!
事情發生後10天內,我與母親總共去上香去了4次
第一次有警員陪同,對方家屬情緒有壓抑著,口頭說著要我們
憑良心說話;第2、3次去時只有我和母親前往死者家中上香,
對方家屬就要求我要跪著並且要發重誓(若是我說謊,要死者來
向我鎖命);第4次更激烈我和母親前往上香後,對方家屬就要
們等一下再離開,接著他手中就已經握著高爾夫球杆,說為什
麼我們都沒有找他們談和解的事,這種事情應該我們要主動
而不是他們要主動,若是我還沒動作,揚言要把我的腳打斷!
請教各位前輩:(1)我再去上香好嗎?
(2)因為鑑定報告還沒出來,我手上也沒有什
麼對我有利的證據,對方家屬心中所認定的
事實,與我所陳述的事實落差很大,我該如
何與他們談和解?
(3)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員也跟我們說:理賠金額
也須等鑑定報告出來才能決定,這樣我該如何
處理?
請你們提供一些意見!
事情經過 :
我9/13早上開車上班時、被一位 83 歳的老先生騎機車撞上
車子左前方(撞擊點在左車燈至左車輪約中上方之車体部份)、
老先生撞上後頭部因衝力將駕駛座部分之檔風玻璃撞破一個洞
後彈回倒在地上、送醫急救後幾小時後宣告不治、昨天我在
警局過了一夜(因為警方說昨天已來不及處理)、
今天(9/14)會有檢查官來找他、
想請問一下、我後續應如何處理此事會比較好。
附註說明 :
事發地點為中間有分隔島左右各三線之十字路口、
當時我位主線道中之靠近分隔島之線道(亦直行中之車輛)、
當時之十字路口有閃黃燈之號誌(是那種只有一個燈的、不是紅綠
燈、但已經壞掉)、
當時我在尚未通過此十字路口前已注意到對向車道之分隔島處
有三輛機車、可能是在等機會過此十字路口、所以我當時已有
作出剎車之準備、果然其中的兩台就在朋友到十字路口前就已左
轉通過此路口、但朋友當時並未剎車、因為當時的車速大約40km
、且尚在十字路口前方、就算不剎車也不會撞到他們、
而當時的第三台機車並未有行進之動作、於是我就此判斷、
第三台機車應該是要等直行車輛都過去了之後再通過此路口、
於是我就繼續直行、但在我過此十字路口約一半的時候、
第三台機車卻衝出來打算要通過此十字路口、由於當時距離太近、
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把方向盤向右打死、並踩死剎車、
但還是被第三台機車給撞上左前方、此時因突然向右打死、
導致右方第二線之貨車也來不及反應、雖也將方向盤往右打死、
但還是撞上我的車、事發之後、路邊的商家就幫忙報警處理、
老先生就先被送往醫院、我和母親也有一同前往、
稍加探視後、我就被帶去
警局製作筆錄、作完後打算再前往醫院探視時卻得到老先生已經
不治之消息、請問這樣被判過失致死的機率有多少、另外
因為我的家境也只是過得去而已、再加上多年前發生車禍、
導致左手肢障、工作也不穩定、現在更是因為此事、工作也
暫時沒做了、如果沒有刑事責任的話、那道義上的賠償
該如何協商比較好、我真的是很不順利、也已經 31 歳
希望大家可以給個建議、謝謝。
PS:其中事情經過與附註是我朋友寫的(我剪貼上去的),若看不懂
請看原稿: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091403587
2007-09-25 14:40:0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Blue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其實你這樣述說很難斷定是非..至於誰對誰錯!我無法評論..
我建議你有以下處理方式:
1.等車禍鑑定報告處理書出來..看你在整件車禍中需付多少責任..若你的過失較少..況且也沒有多少金額可以和解..對方屬於獅子大開口那種家屬..那就上法院論是非了..不過過程會拖很久..
2.若你是過失屬於較多那方..我建議你逕送調解委員會調解..地方鄉鎮公所調解仲裁會比法院來的快速..也具有法律效力..調解委員會看你經濟能力與過失比例做調解..若不形就調解失敗再送法院了..
3.這段期間你若要至對方上香..我想死者家屬會憤怒那是理所當然..若真危及生命生命安全那我就不建議你去了..若非不得已請警方派員保護了..畢竟鑑定報告未出來之前..你是屬於錯的一方...
希望解釋對你有幫助!!若有疑慮再詢問了!!
2007-09-25 18:10: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智若魚 7 · 0⤊ 0⤋
非常感謝你提供的意見!
有問題我再向你請教,謝謝!
2007-10-01 11:01: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Blue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