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台北監獄服刑.判4年2個月.今年3月執行的.請問那我老公他們的分數是怎麼算的?滿幾分才會升級?大概幾級時可以報假釋?聽說去工廠上班會加分數是真的嗎?希望知道的朋友幫我解答困惑...謝謝.
2007-09-24 04:27:4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鈺婷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謝謝你.你解釋的非常詳細.
2007-09-28 22:25:38 · update #1
**受刑人在監獄的分數叫做累進處遇分數,每級都有責任分數,
達到責任分數,下個月就會晉級,剩下的分數會留在下月使用
。責任分數有分初犯,累犯,撤殘。各有不同。
**不知你老公是否初犯?我們以初犯算,四年兩個月四級的責任
分數是36分,三級的責任分數是72分,二級的責任分數是108
分,次月才開始編四級,起分2.0分,每兩個月晉0.1分,所以
最快六個月後可以晉升三級。
**提報假釋的條件>二級或一級,執行超過二分之一刑期,作業
,教化,操行,連三個月都要三分以上,這才符合提報釋條件
,但是提報未必會通過,最後還是要法務部核准。
**依法受刑人一律參加作業,受刑人到工場作業,作業分數會比
沒有去工場的還高。如果被選做雜役的話,作業分數幾乎都是
滿分。
**希望在裏面千萬不要違規,這會影響分數,升級及假釋的。
2007-09-24 06:13:2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