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路上亂丟煙蒂~被開單~因為家裡不支到我抽煙~~我怕我ㄉ照片被寄回家~就冒用我十年多的朋友的資料~~之後我朋友知道了很生氣~~
一氣之下跑到警察局報案~~要告我偽造文書!~
請問這樣會受到什麼處罰阿....
2007-09-14 17:24:2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會飛ㄉ小強-.-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勸你最好不要大人不同意就抽菸,這樣由可能會被家裡趕出門喔←而且最好不要用你好朋友ㄉ資料ㄅ然你又會失去一個朋友喔↑
2007-09-14 17:30: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您已觸犯了刑法第 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為您用不實資料,讓公務登錄不實之資料。
2007-09-15 05:11: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