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違反兒少法被送簡易法庭處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1000元一日
我想請問?
1. 我若繳完罰金 之後去申請良民證是否會有紀錄?? 還市須等多九才沒紀錄??
2.目前只有收到判決書 請問我該如何繳罰款? 之後程序為何?
3.我隻前有再地檢署繳交一筆交保金 請問我該如何領回?
煩請專家替我解答 謝謝
2007-09-10 19:16: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 我若繳完罰金 之後去申請良民證是否會有紀錄?? 還市須等多九才沒紀錄??
答:是會有紀錄,而且會跟著你一輩子,除非你是少年犯,才可以註銷,很多人以為會沒紀錄,那是錯誤的觀念,你只要犯案,檢察署檢察官在訊問時就會先看前科表,只不過該前科表會註記何罪不起訴處分或是起訴或是聲請簡易處刑或是緩起訴處分或是易科罰金或是執行完畢..........等等情形,以供量刑及求刑的參考。
2.目前只有收到判決書 請問我該如何繳罰款? 之後程序為何?
答:你之後會收到地檢署的執行通知書,上面會註記要你去執行的日期>記得帶錢去>到了地檢署之後>直接去找承辦書記官>書記官會先簡易的制作筆錄>會問你今天去執行有何意見>你要說我要聲請易科罰金>書記官會將筆錄拿去給執行檢察官>檢察官會再問你話〉會問你今天去執行有何意見>你再講一次要聲請易科罰金>會再問你>尚有何意見>如你所願。
3.我隻前有再地檢署繳交一筆交保金 請問我該如何領回?
答:書記官在做筆錄時,你要口頭提出聲請,最快1天,這要看書記官願不願意幫你跑,不然就要等書記官用完印,再寄領款通知書給你,可能就要等1星期(最慢),實務上這比以前還快了,重點是書記官願不願意幫你跑,如果是我,會趕快做,因為我案子就可以結案並歸檔。
4.如何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
一、申請警察紀錄證明須具備
1.警察記錄申請書一份《至警局服務台或上網索取》
2.身份證正本及影本,或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一份
3.證書費一份250元
4.如為外僑須附護照、居留證、居住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二、辦理方式(全省連線可跨區辦理)
1. 本人親自申請《夫或妻可代另一方辦理》
2. 若委託代理者,須準備一份申請人委任書《夫妻間亦同》,並附被委託人之身分證
3. 網路申請
l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網站 http://www.tmpd.gov.tw
l 台北縣政府警察局網站 http://www.tcpsung.gov.tw
* 備註:親至各縣市警局申請者,提供郵寄服務。網路申請者,需備妥身分證明自行取件。
5.你只拿著結案證明就可以去申辦良民證。
2007-09-11 16:54:36 補充:
該紀錄通稱為前科表,真正的名稱為「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
2007-09-11 04:22: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文邦 4 · 0⤊ 0⤋
提問一下
少年犯會簡判嗎??
2007-09-17 21:29: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披絲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