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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與同學出遊,我們有四台車,我騎在最後面,到紅燈的時候我本來想停下來,可是其他三台都闖了,我也只好硬著頭皮闖了過去,事後我一直不想提起這件事,怕引起不必要的誤會,但是自從那次闖了紅燈之後,我一直很愧疚,因為我從不闖紅燈的,請問我該怎麼跟他麼說:這樣是不對的,這是沒有水準的行為,請問我要怎麼跟他們說,以免於被人家誤會是在說教( 真的很不得已),還有,台灣人闖紅燈的壞習慣,請為各位,要用怎麼的方法才能改過來,畢竟如果還是有人在闖紅燈的國家,就不配稱作為一個文明的社會, 請各位提出你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解決之道,and 我要如何與朋友溝通的這個問題, 謝謝~
為了台灣的國民水準, 一定要嚴厲制止這種行為

2007-09-08 20:28:42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鯊魚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國民水準和春手交通規則是一體的兩面,請問中國大陸和台灣以及日本哪一個國家比較遵守交通規則,就可以很明確的推論是哪一個國家的人民比較有水準...所以請某位發意見的人可以思考這個問題

2007-09-09 19:23:30 · update #1

有人說:日本人會守法會遵守通規則是因為其法律較嚴之緣故,所以他的意思是說:日人會遵守交通規則完全是因為是法律太嚴格的緣故? 可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我有去過日本的經驗,他們的汽車還會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禮讓行人哩! 在中國大陸會有機會看到嗎? 他們闖都來不及了哪來的想法去顧及行人? 這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心態的問題

2007-09-17 21:28:08 · update #2

8 個解答

你就堅持就對了!
若是無法說服同學,那也沒辦法.等到哪一天他們自然就會知道可怕了..
千萬不要因為覺得不配合同學的做法而覺得不好意思,免強自己去做違規的行為,就是堅持囉..
有時候時間一久,同學或朋友反而知道你的習慣,騎車便會配合你,自然他們也會改善這個缺點囉!

2007-09-08 20:33: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2 · 0 0

請不要亂扣帽子,我只是不同意並不是不思考,話說我不思考我要怎麼回答你!?
我尊縱你發言的權利,所以也請你也尊重我 你(我)可以不同意,但是不可以不尊重
以上~
停止虛耗

2007-09-18 20:49: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鯊魚 3 · 0 0

告訴你一個實際案例

就是像你們集體騎車出遊
前面同伴都騎過去了剛好變紅燈,剩最後一個落單,最後一個不干勢弱,就闖了紅燈,熟知這個落單的被綠燈車輛撞飛出去,被載的死亡
騎車的騎士反而也要賠後座乘客家屬一大筆理賠金
所以你見了紅燈,一定要停,集體出遊時,同伴間也不要拉太遠,要有帶隊和押隊的,才不會有什麼意外

2007-09-17 19:40:4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天下我最大 1 · 0 0

騎車不停紅燈ㄚ...

其實我以前騎車也是不喜歡停紅燈,甚至一路都沒停

但.....(重點來了!)

只要發生一次難忘的....就會了解了

記得有幾次都是沒停紅燈就會出車禍

像有一次我騎車原本是不停紅燈但還是停了

不過還好有停要不然我就和從小路出來的車子對撞了(像電視演的

一樣)

還有一次我給我朋友載,就差點給不停紅燈的騎士撞了

那次後我就都乖乖的停紅燈了

頓時了解到我為顯別人也危險(別人是無辜的)

2007-09-10 21:13:1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ㄚ旺 1 · 0 0

我支持你的想法

一定要把闖紅這種壞習慣在徹底改掉

畢竟我們是文明的國家,不能跟對岸的人比

2007-09-10 21:04:5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4 · 0 0

唉!考駕照的時候大家都答對,考完時騎(駕)車時,都忘光了。有時自己不對還會怪別人。

2007-09-09 06:48:0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為了台灣的國民水準, 一定要嚴厲制止這種行為

你就跟同學說朋友常常被開罰單

一張1800元

常常說常常說

最後就被你洗腦了

讓他們以為最近路上有警察躲起來開闖紅燈

他們出去就會很緊慎許多

久而久之就習慣不闖紅燈

2007-09-09 06:01:24 · answer #7 · answered by 阿盟 2 · 0 0

如果你先能說服你的親人完完全全不闖紅燈,再去說服你的朋友。

PS個人認為闖不闖紅燈跟有沒有水準沒有絕對的關係。有關係的是在於交通秩序的維持與減少肇事機率......

這如同一個從不闖黃燈的人認為看到黃燈就是要減速停下了呀,怎麼可以加速通過呢?實在太沒水準了..........

又如同十字路口天天上演的看到左右車道綠燈轉黃燈,一堆人就迫不及待的行駛,而沒有行駛的人就比較有水準嗎?....這只是比較守法而已。

我想說的只是,不要把自己不做或是自己堅持的事化做一定、必定、肯定來斷定它人的內涵.............

特別聲明的是!!~~闖紅燈無疑是一個不對的行為。

2007-09-17 21:35:28 補充:
當知道在中國大陸撞死人與在日本撞死人..2國所負擔的責任時,你就會知道這根本比較傾向於刑罰與損害賠償的輕重問題,而非是水準的問題。
(但無庸置疑中國大陸水準確實低下,但所提出乃日本與中國大陸相比,所以只好用此2者來比較)也請你思考一下這一點...

重典確實有相當之效果,不容置疑在於安定社會與維護秩序方面確有成效,但拙見不認為與水準有相當關係,比較認為與守法與否或處罰輕重有關;
若非如此,為何各國欲修法加重其處罰來扼止這些行為呢???猜其原因可能就是已剩這一步可走.......此乃刑罰的威嚇作用

之前我就曾經思考過這個問題...並非無故發表意見。

2007-09-18 03:04:03 補充:
嗯!你的回答已經偏離我所發表意見的意思....

句中充滿矛盾...以下...
【在中國大陸會有機會看到嗎? 他們闖都來不及了哪來的想法去顧及行人? 這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心態的問題 】
這就是法律的問題!!...我上篇意見已講的非常清楚...

看來是完全不思考他人之意見。...言盡於此...

google對任何事物皆有很多的幫助。

2007-09-08 22:16:14 · answer #8 · answered by 蓮藕化身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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