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情殺 兇嫌殺害女友棄屍
更新日期:2007/09/06 21:00
台北縣淡水發生情殺命案,一名男子在淡水殺害女友棄屍後揚言自殺,警方已經尋獲被害者遺體,將兇嫌帶回釐清案情(李人岳報導)
據了解,這名69年次的簡姓嫌犯,在網路上認識小自己一歲的女友,卻發現對方劈腿,遂在日前將女方約出談判,ㄧ言不和竟將對方勒斃,隨後將死者棄屍在淡水元道觀音廟附近山區。因知自己闖下大禍,也萌生輕生念頭,並講這件事告知父親。簡父知情後ㄧ方面立即報警處理,另一方面也前往山區尋找兇嫌
警方趕到之後,隨即根據嫌犯供詞找到死者遺體,並報請檢察官相驗。全案正在近一步偵辦當中。
劈腿情殺/已有男友! 貓纜保全勒斃女友埋屍
更新日期:2007/09/07 11:51 記者:黃子瑀 李晴
台北縣淡水發生情殺悲劇,擔任貓纜保全員的27歲詹姓男子,不滿女友隱瞞有男友的事實痛下殺機,3天前將女友迷昏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害,之後將她勒斃載往山區掩埋棄屍,嫌犯原本已經寫好遺書,準備引廢氣自殺。最後被警方及時找到,將他移送法辦。
27歲的詹姓嫌犯,殺害女友後自殺未遂,精神恍惚但被捕時卻很鎮定。記者:「有沒有什麼話要說,為什麼要動手?」
嫌犯供稱是感情和錢財都被欺騙,才會痛下殺手,上尉副連長的他退役後,在網路上結識女友,4個月來付出40多萬元,對方卻始終保持距離;還說因為他是貓空纜車的保全,因此養母反對他們交往。
嫌犯心灰意冷想同歸於盡,這個月4日,就在女友的飲料內注射FM2,將她迷昏後載到汽車旅館,沒想到偷看女友的筆記本,才發現她早就已經有男朋友,嫌犯氣憤失控,因此將她性侵害後狠狠勒斃,最後再載到部隊附近的山區產業道路,埋屍滅跡。
淡水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闕國勳:「因愛生恨,將女友載到本轄的汽車旅館,將她殺害後棄屍。」
嫌犯冷靜棄屍後,6日下午再度回到山區,寫好遺書後吞下2顆FM2再引廢氣自殺,剛好被打電話來的父親發現報警找人,最後尋獲女子的遺體,為了一段得不到的感情,選擇激烈手段終結,卻親手毀了2個家庭。
2007-09-08 05:57:0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袁崇煥 7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其他:家庭與人際關係
追不成砍百刀 小開7度判死 2007/09/01 12:19
小開賠償 無悔意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第七度判死刑!淡水某建設公司小開王鴻偉,追求女子張雅玲不成,卻以賓士車撞昏,砍殺多達百刀致死,高等法院更六審昨天上午宣判,合議庭考量王某幾近瘋狂殺人,雖有賠償850萬元,但無法彌補被害人家屬任何痛苦,也無悔意,仍判他死刑。
2007-09-11 06:09:22 · update #1
得知仍被判處死刑,王鴻偉表情木然,至於以往都有前來法院的被害人張女家屬,卻意外沒有到庭聆判;全案尚可上訴。
被告王鴻偉於89年8月間,認識女子張雅玲,2人曾外出約會數次,一次露營後就不時發生爭吵;同年9月26日上午,王某駕駛個人所有白色賓士車前往張女淡水住處,欲接送上班,被張女拒絕。
2007-09-11 06:09:56 · update #2
開車撞昏 再砍殺
惱羞成怒的王鴻偉用車撞倒張女,見張女昏厥,抱進車後行李廂載往他處,更持西瓜刀砍殺張女臉、頸、肩部共達百刀,造成死亡,張女死狀甚慘,頸部將近斷裂,再棄屍淡水鎮郊外的商工路旁空地;過程間,身受重傷的張女曾昏厥,但
2007-09-11 06:11:10 · update #3
一度醒來以手抓刀,進而手也受有刀傷。
一審士林地院考量被告王某並無前科,犯後坦承罪行,當庭請求被害人家屬原諒,顯然良心未泯,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才判處無期徒刑,給予被告改過遷善的機會。
2007-09-11 06:12:02 · update #4
手段殘忍 判極刑
此次高院更六審認為,被告王某雖有和解,惟考量犯罪手段殘忍,被害人身受百刀,資深法醫石台平驗屍,更表示從未見過這麼多刀的兇殺案,再顧及被害人家屬所受傷害,案件對社會衝擊,決定仍判處王某極刑。
2007-09-11 06:12:18 · update #5
大大
我想告訴你一句白的
會發生事情的地方
一定還會繼續發生事情
因為會有抓替身
這不是開玩笑
你不覺得地點都一樣
我對這些事深信不疑
還有.有時候
會發生事情不一定是自己去做的
向我曾經被好兄弟推
掉入水里
或被車撞
都是好兄弟從後面堆我的
因為我小時後曾經白目到別人墓上尿尿
所以我有看過
只是建議大大小心
畢竟有發生過的地方
請不要鐵齒跑去看
2007-09-09 19:11: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惟 7 · 0⤊ 0⤋
也許 淡水是很多人約會會去的地方..也是留下浪漫回憶的地方..
所以會有在那裡開始也要在那裡結束的心態..
於是產生 希望九泉下也能長相廝守...然後自私的把對方佔有吧.
又加上地處偏遠...處理方便又隱密...
2007-09-09 11:29: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永臣 2 · 0⤊ 0⤋
因為...風景區+觀光區
等於湮滅證據的好地方呀!
今天你跟人出去談判 別人約妳在荒郊野外
你敢去嗎= =?
如果他想殺人的話 約在士林 東區 台北車站人潮洶湧的地方
他也不方便下手吧= =?
在淡水那邊
散散步 隨隨便便就能走到人煙稀少的地方
然後就能...嘿嘿qq
2007-09-08 13:37:4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ohn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