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 經過減刑後 一樣得易科罰金
合計是2萬元整 我的執行法院是 新竹地方法院
目前我是再台北市 打零工 沒有收入證明及其他 負債證明
1.要如何向 法院舉證而申請 分期付款
2.若無法舉證分期付款而需要發監執行, 是否可以不到新竹地院報
到直接在台北法院或者執行看守所報到, 若法院說明要到法院報
到, 未到是否會被發布通緝
p.s,, 目前收到的是 減刑確定通知
2007-09-03 09:16:4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范范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謝謝海王子
那試問 若是 報到時沒有帶齊 市馬上執行(直接帶去 看守所)嗎
另 可否不要到 新竹地檢署 報到 改由其他單位代收
謝謝尼的解說
2007-09-03 22:21:56 · update #1
1。您要繳易科罰金的單位是新竹地檢署,而不是新竹地方法院
。您要向地檢署的執刑科申請易科罰金,由於您都沒有證明
,只能請求分期,但還是要看檢察官准不准,最好 20000元
帶齊,要不然,怕不准分期,錢又不夠,只能入監服刑了。
2。入監服刑一定要到新竹地檢署報到,如果未到被通緝,被警
察抓到,減刑是會被撤銷的。除非自己歸案。
2007-09-04 09:22:38 補充:
一定要去新竹地檢署,因為他們是執行單位,也是管轄單位。
如果錢沒帶齊,又不能分期,當天就會送看守所了。
2007-09-03 10:24: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