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夜店打工,打烊在打掃的時候撿到一些搖頭丸,他當時沒想太多就先收起來繼續打掃,隔天中午他在台北市中山區一間便利商店買東西,洽巧碰到巡邏警察在檢查巡邏箱,聽說中山區查緝毒品本來就很嚴格,他也就這麼衰的被警察伯伯臨檢檢查包包,就這樣當場被逮到持有毒品,他很誠實告訴警察他是撿到的,不過還是被帶回中山分局,再加上七月份他曾經因為好奇吃過一次,所以警察請他驗尿抽血等候兩個月後報告出來法官判決,才能知道是否需要勒戒或是緩刑。
我想請問,
1.以他這種情形,人很乖巧沒有不良嗜好也沒有任何前科,只是因為一次好奇嘗試這麼一次,也無心持有,是否一定要勒戒?緩刑的可能性高不高?
2.如果真的必須勒戒,大概需要多久時間?勒戒時間長短如果是需經由警察內部單位評估,是以什麼為基準做判斷?
3.他現在在等11月的判決下來,請問是要到法庭還是判決會直接通知?那如果要上法庭,怎麼向法官陳述會比較能夠得到緩刑的機會?
請真的董得法律問題或是有過相關經驗的人幫我解答。謝謝~
2007-08-22 18:01:2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可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那是不是說~只要驗到陽性就是勒戒,是否緩刑部分只針對持有這部分??
警察在筆錄上寫~他是無心持有且具悔意,態度良好沒有前科,請法官從輕量刑.....這是否也可影響法官判決?
2007-08-23 12:20:26 · update #1
1。如果驗尿抽血有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就一定要去勒戒。緩刑
是被判兩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法官給予改過機會,而判緩刑
,案子如沒到法官的審判庭,是沒有緩刑的問題。
2。勒戒期是兩個月內,如評估沒繼續施用傾向,一般在 48~55
天就可出所。而勒戒評估是由看守所主管及醫師所評估,包
含前科,臨床徵候,人格特質,環境相關因素,支持系統,
還有在看守所的表現及態度。如沒過關,是會被送戒治的。
3。現在還沒有到判決時候,先要到檢察官的偵查庭,如果驗尿
及驗血有毒品反應,下次檢察官開庭直接去勒戒的機率很高
。如果檢驗呈陰性反應,那就不必勒戒,那就要看檢察官會
不會起訴持有部份。現在還談不到會不會緩刑,也許檢察官
會緩起訴處分也說不定。
2007-08-24 10:07:05 補充:
沒錯,持有部份是涉刑責,但是未必會到法院判刑,而且警察的筆錄是到檢察官那裏,如照筆錄上所述,檢察官也許會緩起訴,案子就不會到法官那裏。但是如果要去勒戒,檢察官可能對持有部份不偵辦,也就是說勒戒完就沒事了,不涉刑責。
2007-08-23 05:46: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七月份到八月也過ㄧ個月了 驗尿驗不到的 除非毛髮吧
(但他又不是藝人)
不只驗出來成陽性反應要勒戒 只要你承認你有食用過
就要被送勒戒咧 勒戒是評估受刑人是不是有繼續施用之頃向
法官從輕判決依樣式觀察勒戒
我朋友他被臨檢 他女朋友身上找到一顆搖頭丸
結果兩人都被帶回警局 男的想說他扛 女的想說他身上找到的
沒得辯 結果兩人都承認食用 兩人驗尿報告都陰性反應
結果兩個都去勒戒了 給你參考參考
2007-08-28 16:00: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是誰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