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受刑人
1.懷孕五個月是不是能辦理交保
2.刑期越短是不是級數跳比較快
3.刑期八個月大概進多久會變三級
2007-08-20 09:19:1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鴻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依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二項規定
***懷孕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
***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
意思就是懷孕五個月以上
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一定可以交保
所以
請柬具有關證明
並提出聲請停止羈押的[具保狀]
呈遞法院
等候交保裁定即可
短刑期的級數
當然跳的比較快
八個月的刑期
要升到三級
正常的情況下
需要四個月左右[包含新收一個月]
請參考
祝福妳
2007-08-20 09:45: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1。懷孕五個月。如果當初入監時是懷孕五個月,監獄可拒絕入
監,但已在監內而懷孕五個月,不能保外就醫,獄方會帶受
刑人去做產檢。如要臨盆,視情況,獄方可請家屬申請保外
就醫。保外就醫期間是不算刑期的,受刑人身體康復,必需
回監獄繼續執行未完之刑期。
2。刑期在一年半以內,如果沒有違規,級數是跳得比較快。
3。刑期八個月,如沒違規,三個月就可達到責任分數,第四個
月起可升三級。
2007-08-20 13:56:27 補充:
交保是被告身份在用,受刑人只能保外就醫或戒護就醫。
2007-08-20 09:37:4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