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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僅是部份人名及校名
劇情是自創
這也算抄襲?
(真令人搞不懂!連個同人小說之權完全見不到?)

2007-08-20 04:24:3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宣米 1 in 娛樂與音樂 漫畫與動畫

用原作之角色名字也算抄襲?(有些人的觀點)是否為真?

2007-08-21 03:58:52 · update #1

像是櫻蘭高校PS2電玩?
有些在動畫及漫畫版未見過劇情。
那麼抄襲的定義呢?

2007-08-22 03:26:13 · update #2

那日本的同人漫畫也算抄襲?
豈不是完全見不到製作同人誌的資格?
永遠見不到?
(那安培吉俊的〝灰羽聯盟〞是〝老房子的灰羽〞的同人作不也改編成動畫?怎麼完全見不到控告現象?)

2007-08-25 04:20:27 · update #3

5 個解答

其實基本上同人作品都是屬於二次創作範疇
不論是小說.漫畫.COSPLAY等等
因為二次創作顧名思義為"延伸"所以角色劇情都是借用原作設定
所以二次創作在嚴格的說其實算是一種侵權的作為
台灣有名的例子就是霹靂布袋戲版權公司對同人作家提出告訴
日本方面則是神奇寶貝版權公司對同人作家提出告訴案例

其實現在也是
並不像是意見裡的大人們說的二次創作有授權
試問你COS一個角色或是寫一篇同人文章有跟作者或是出版社申請過版權嗎?
你有在任合一個出版社看過他們公開發表任何相關授權公告嗎?


大多數人會認為有授權
是因為現在二次創作是出版社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結果
因為二次創作同時代表你在幫原作做宣傳
這些宣傳往往會引發討論
有討論 原作品的銷售量跟知名度才會提高
所以版權出版社跟原作者才會默認這些行為

以上
有錯誤的話麻煩補正^^謝謝
希望大家都有正確的心態來看待二次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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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櫻蘭高校PS2電玩方面
在電玩製作之前都已經跟原作者以及版權公司申請過版權了
基本上只要是商業用途就一定是有經過原作授權(盜版除外)
劇情上的延伸通常也會會知原作者

其實漫畫跟動畫在版權並不可以歸類在一起
大多數漫畫方面才是原作動畫是之後授權製作(EX櫻蘭)
所以就算是同一部作品的漫畫跟動畫在劇情上常常也會有很大的差別

2007-08-27 01:00:32 補充:
我想我沒有請楚的解釋到二次創作的意思
以下

同人創作是屬於二次創作範疇
所謂的二次創作便是"借用"他人的"智慧財產"來延伸創作
只要對方沒有授權與你
你就已經造成侵權這是不爭的事實(即使你只是借用人物設定等)

同人創作方面很廣義來說雖然可以說是抄襲但是並沒有這麼嚴重
不過再次強調"侵權"是不爭的事實

2007-08-27 01:00:49 補充:
是不是構成抄襲這要看版權者/版權公司甚至是司法的認知來判斷
並不是由二次創作作者的認知來判斷的
否則為什麼同人方面的案件往往都是由原作者/版權公司勝訴?

絕大多數人會以為同人創作不是一種違法行為
是因為版權者/版權公司跟同人創作者都已經"習慣"並且有了"默契"
更何況你是在幫他做免費宣傳 何樂不為呢?
所以製作同人誌其實根本不用談什麼資格不資格的
只是在創作的同時要有個認知
就是同人創作並不是"完全沒有"構成"侵權"的一種行為
另外不論是日本跟台灣在同人創作方的意義跟形式幾乎是一樣的

2007-08-27 01:01:11 補充:
至於"抄襲"在各國都有不同的定義
台灣我記得(印象模糊orz)好像是內容相似必須達到80%才算是抄襲
不過我想強調日方跟台灣方面的原作者/版權出版公司
從來都沒有公開發表版權授權給同人創作作者

2007-08-27 01:02:16 補充:
最後樓主提出的這部改編動畫動畫我不清楚
所以這部分不能為你解答
不過我可以提個類似案例

我有一個同學的朋友有在製作霹靂布袋戲的Q版玩偶
不過由於之前曾經發生過霹靂公司對同人玩偶製作者提出告訴
所以他很害怕發生這種事情進而主動連絡出版社
最後版權公司有授權給他製作但是會抽取販賣所得
這方面授權是沒有公開的

以上因為一次發超過字數所以分很多段落orz
有錯誤麻煩補正^^
謝謝

2007-08-24 11:38: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handwork1985 1 · 0 0

如果同人真的要算抄襲的話,

第一,原公司會告到暈倒(因為太多了)

第二,絕對會有反彈聲浪(讀者不可能就醬算了)

第三,有很多人都要準備吃牢飯了(相信我,寫過同人文的人不只幾萬人而已!)

2007-08-26 12:15:5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那個有授權。
與抄襲無關。

2007-08-28 00:15:19 補充:
抱歉,之前說的'那個'是指遊戲,打太快沒注意到語意讓人誤解了。
至於同人的部分,我從來不認為他有版權。
所以常常看到有人同人後面備註的那一行字讓我非常無法理解。

還有,RIN大大說的想當忠肯。
的確,同人誌本身是當作作品的廣告。
不過,當然也有作品反對同人(我記得好像是神奇寶貝?)

2007-08-23 21:21: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2 · 0 0

可以說是將自己喜歡的角色再加以延伸劇情,
有些作者沒寫到的部份,讀者卻有很多怨念或者想再接下去看之後的情節,
可能就自己自創情節寫下去,只是角色是依原本作者的設定。

如果這樣都算抄襲,那日本一堆大手們都要吃牢飯去了...(攤手)

2007-08-20 06:30:3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Kagetsu 7 · 0 0

首先, 同人並不算完全抄襲

就好像是COSPLAY那樣 他們是特別喜愛某個角色而扮演的

很多電視劇 動畫 漫畫 改編小說

人物名字也是會重疊到的

同人小說 也是作者特別喜歡原作而寫的吧

基於喜愛原作的心 想要多寫個劇情 不算是抄襲

同人 >志同道合的人

2007-08-20 05:07:5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凱凱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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