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津貼是否一定要直接過戶去老人院?一般有幾多錢?唔去住老人院可否申請?
thanks.
2007-08-09 17:11:4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minime 2 in 政治與政府 ➔ 公民參與
如是領取綜援金的, 傷殘津貼會根據傷殘程度計算入綜援金內的.
60歲或以上的長者
殘疾程度達50%----單身人士(每月領取港幣2,305元, 連綜援金的)
殘疾程度達100%----單身人士(每月領取港幣2,795元, 連綜援金的)
需要經常護理----單身人士(每月領取港幣3,930元, 連綜援金的)
60歲以下而健康欠佳/殘疾的成人
健康欠佳/殘疾程度達50%----單身人士(每月領取港幣1,955元, 連綜援金的)
殘疾程度達100%----單身人士(每月領取港幣2,440元, 連綜援金的)
需要經常護理----單身人士(每月領取港幣3,570元, 連綜援金的)
殘疾兒童
殘疾程度達50%----單身人士(每月領取港幣2,600元, 連綜援金的)
殘疾程度達100%----單身人士(每月領取港幣3,085元, 連綜援金的)
需要經常護理----單身人士(每月領取港幣4,215元, 連綜援金的)
領取上述綜援金連傷殘津貼, 不一定要住在安老院的. 只要經由衞生署醫生或醫院管理局醫生(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明為殘疾便可, 每年要醫生續期.
這種綜援金連傷殘津貼, 不一定要直接過戶去安老院的, 如有親屬或委託人處理長者的綜援金便可; 直接過戶去安老院, 主要是長者未能自己處理綜援金, 亦無親屬協助, 社署便授權安老院做長者的委託人, 替長者處理綜援金, 這樣才直接過戶去安老院.
沒有領取綜援金的, 可向社署申請下列兩類的傷殘津貼.
(i) 普通傷殘津貼----每月領取港幣1,140元 (由2007年2月1日起生效)
經由衞生署醫生或醫院管理局醫生(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明為嚴重殘疾﹔及其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六個月。
(ii) 高額傷殘津貼----每月領取港幣2,280元 (由2007年2月1日起生效)
除要符合上述普通傷殘津貼的資格外﹐還須經由衞生署醫生或醫院管理局醫生(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實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不斷照顧﹔及
並沒有在政府或受資助院舍(包括政府在合約院舍內的資助宿位及透過改善買位計劃下購買的安老院舍宿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療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在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
如有需要, 可閱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socialsecurity/#SSAla
2007-08-10 17:30: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