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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網路上從許多地方抓下來的文

我能不能自行製作成實體書

我的意思是說把網路別人寫的文作成實體書自行收藏

我找的文都沒有出實體書

2007-07-30 19:28:2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韋翔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那有沒有辦法製作成實體書嗎

反正我只是打算製作成一本,讓自己隨時可以看

製作成一本小說,我不打算用成一張一張的

2007-07-31 08:30:07 · update #1

我說的可能不太明白
比如說:

  某人寫的電子小說A--只有電子書但沒有出實體書
  我以電子書A去請人製作實體書B
  只單純只製作1本,自行翻閱
  並不是像一張一張的訂

2007-07-31 11:49:45 · update #2

有誰有辦法幫我製作
就算沒有封面也沒差
我只是想編輯成冊自己看罷了

2007-08-04 18:23:58 · update #3

如果這些文章有出書的話請通知以及告訴我如何購買

姐姐的房間、性奴隸小妹妹養成計劃我和妹妹雯雯

2007-08-04 18:27:13 · update #4

2 個解答

當然可以,你的作法明顯是合理使用,沒有什麼問題,你的行為符合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
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在著作權法中有關重製的罰則
第九十一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
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之著
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九十二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
出、公開展示、改作、編輯或出租之方法侵害他
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並不是說重製不會有事,只是你的重製行為並沒有侵犯他人著作權。

2007-08-02 05:08: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您好:
網路上的文章仍然是屬於語文著作的一種
如未經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 集結成實體書, 基本上是侵害著作財產權人所專屬的重製權
但是你如果只是印一份起來, 讓自己隨時可以看, 那可以算是合理使用, 沒有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

2007-07-31 07:27: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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