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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因為一點小事 喝酒後動手打我媽
還罵的很難聽(三字經、威脅)
我媽已經去驗傷了
我想叫我媽去申請離婚
但是只有驗傷單
罵的內容沒錄下來 但是我在現場
我想問 我未滿18能否當我媽的證人
還有申請離婚後 法官會把我的監護權配給誰的機率比較高
我要明年一月才滿18

ps.我爸的脾氣很衝 很愛喝酒
 只要心情不好就喝 喝玩就罵我媽出氣
 雖然這是第一次動手打我媽

2007-07-27 08:55:00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目前我和我媽沒有住在家裡
我媽現在也沒工作
是不是這樣我媽要我的監護權就困難了一些?

2007-07-27 10:05:59 · update #1

驗傷單只有一張 因為是第一次
現在還沒提出離婚 因為擔心監護權的問題
我媽現在還好

2007-07-27 10:25:29 · update #2

6 個解答

1.必須申請保護令
2.必須要錄音當作證據偉基主
3.如果父親有打你ㄇ就去驗傷
驗傷單越多越好
4.不要管監護權問題
因為法官會派家扶中心去貴府作坊查
還有看你ㄇ小孩子是否意願跟父親或母親
外加會問你ㄇ說你ㄇ小孩子最愛跟誰
5.妳是可以當證人
因住在同屋言下
庭上基本會問你ㄇ幾點事情:
1.父親會打你ㄇ嗎
2.你ㄇ小孩子有較父親去戒酒癮ㄇ
3.你ㄇ會不會害怕
4.誰最照顧你ㄇ
5.你ㄇ小孩子最喜歡跟誰在一起父親或母親
*********************************************************
以下幾點:
1.母親ㄉ娘家有沒有人幫助你ㄇ
2.母親ㄉ存款有多少
3.房子是誰ㄉ
4.有土地ㄇ
5.有誰會協助你ㄇ食衣住行育樂
6.最基本ㄉ姓名生日地址身分證 有無工作等等ㄉ
7.母親對小孩子如何照顧
以上是家扶中心會問ㄉ幾點

2007-07-28 03:07:15 補充:
在舊法裡,對於子女監護較偏向丈夫,許多婦女受限於此,有苦說不出。終於在婦女團體要求之壓力下,親權行使條文在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有了大幅更改,較符合男女平等原則。如今新法保障了父母在爭取子女監護權部份已是勢均力敵,母親不再是爭取監護權的弱者,法院在做裁定之時,得為子女之利益為考量,法官會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所列五款,依據兒童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及兒童自己的意願,父母的年齡、經濟狀況、職業、品德及意願等條件,並參酌社工人員所作的訪視報告,考量子女之最佳利益來決定子女的監護權的歸屬;父或母的經濟條件並不是評量適任監護與否的唯一標準.。

2007-07-28 03:07:35 補充:
如果雙方能達成協議,就沒有問題了,若協議不成請法院裁定時,則必須考量由誰監護較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什麼是子女的利益?法院的認定是,監護除了生活扶養外,還包括子女的家庭教育、身心的健全發展及培養倫理道德等習性。因而法院得就夫妻的職業、經濟狀況、監護能力及其子女的多寡等一切情形,加以通盤考量。當然法官在裁定子女監護權時,都會請社工員做家庭訪視,也尊重子女個人意願,所以平常與子女的相處態度是頗重要的。而且,爭取子女監護權時,有錢的一.方不一定絕對有利,而是看誰會真正照顧小孩,來酌定監護人,父母誰較適任,誰就較有可能成為監護人

2007-07-27 23:05: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中張 7 · 0 0

你可以當法院證人
1.一般來說,驗傷單當物證也夠了,如果再加上你的證詞。
2.未滿二十歲都需要監護人,就算法院判決離婚成功,法官判監
護權主要考量「監護人的監護能力」、「監護人的經濟能
力」、「子女的意願」
我認為如果法官認為這是家暴,自然會對你父親印象不好,這
時候你的意願就很重要了。
3.有沒有經濟能力雖然也是法官考量指標,但是你快成年,自然
也有工作能力,只要你的母親與你的收入能符合生活需求,判
給你母親的機會更大。

2007-07-27 12:09: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你好
你當然可以當證人阿!!!
驗傷單出來了~有要提出離婚訴訟嗎???
驗傷單是一張還是三張???是否有報警三聯單???
你媽現在狀況怎麼樣呢???
其實在離婚部分~還是要多做溝通啦!!!
如不清楚或需要幫忙的地方在寫信給我

2007-07-27 10:18:1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滿向一首歌 周董ㄉ(爸我回來ㄌ) 要是ㄋ倍家報可打電話報警阿

2007-07-27 09:04:4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呆笨a翔 1 · 0 0

未滿18可否當證人?
可以

既然有去驗傷
如果你媽想離婚
建議去報警做一下筆錄
將來對你媽離婚較有利
而且你想跟著媽媽也機率比較高

但如果你媽沒那個意願〈離婚〉的話
還是先建議去報警做一下筆錄
先有個證據
至於提不提告訴可以再考慮

不想告就撤銷
但一定要想清楚
一但撤銷就不能再告

除非你爸又再打了你媽
才能再告

建議你把你的想法告訴媽媽
請媽媽不用考慮你的感受

2007-07-27 09:03:3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我們家和我們有一點點相似

動手是很少,,但都會吵架

所以我媽忍不住 就離了 !!

降子會比較快樂 比較輕鬆!!

罵的內容 其實我覺得還好 // 法官是會相信的 !!

監護權你媽比較高 看誰比較有養你的能力 就是誰 !!

我想你也不會想跟你爸拔 ! 你天天只會被打而己 !!

希望對你有幫助

2007-07-27 08:59:5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小D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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