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買了一間華厦的房子,坪數為二十九坪,室內坪數為十八坪,附了一個平面車位。。。
問題在此,公設這麼重代表確定有這個車位,而賣方說他把原來向建設公司所買的買賣合約書弄丟了,只能跟我說車位在哪個位置,也可以請管理委員簽名蓋章確認。
但我認為似乎沒有具備法律效用,產權方面沒有很明確,口說無憑。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呢?要怎麼樣向賣方要求呢?很煩惱。。。。。這間房子的屋齡十二年了。。。
2007-07-20 19:08:2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Lin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權狀上若有車位編號就沒問題了.但是我看你所敘述的情況應該
是沒有..才會讓你有所憂慮..
2.房子十二年了.在那個年代蓋的華夏都是如此.也是建築法規上
的缺失.經常會有爭議..但大部分都會出現在法拍屋上.現在
法規已經有所修訂了.只要是蓋華夏.車位一定要在權狀上標
示地下層次及編號..
3.其實你的問題是很多買賣交易都會有的.但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早期的華夏車位都是含在公設裡面的.而大部分類似的華夏買賣
.原屋主幾乎都是找不到建商當初的合約書的.但那合約書也不
代表完全的效力(法規缺失).因車位標示為公設部分.並未標示
在權狀上及車位坪數.只是認定上比你現在說的情況清楚而已
4.你的情況就是憑事實認定.就是原屋主每個月繳管理費.一定
另外會有車位號次的車位清潔費收據...原則上華夏的房子
若有車位..其管理費及車位清潔費收據是分開的...如此的是
就足以證明車位是你的了(事實認定)....
5.那年代蓋的華夏都是如此的.不用煩惱.原屋主都停那麼久了
難道會有人那麼白目來搶車位不成喔~況且有管理委員會那裡
會有這房子十二年來的車位使用情況及繳費記錄啊!
6.很簡單~到管理委員會那裏求證就可以了.及要求賣方提出停車
清潔費的繳費收據(收據月份越多越好).....
7.華夏的車位很少有爭議的..除非是法拍屋較會有你所擔心的狀況
.再說有事實認定及管委會的使用繳費紀錄及車位清潔費收據..
很ok的.....
8.若你真的還擔心.就只有放棄此屋囉!去買較新一點的華廈.權狀
上就會有車位地下層次及編號了...
2007-07-29 20:18: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Wish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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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1 22:14: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現大樓公設比都佔很多
(游泳池、電梯、接待大廳、健身房等都算)
你先看一下建物權狀上共同使用部份有沒寫到車位
若有車位就會寫到
(如果有過戶好了)
倘若未過完戶
你可到地政事務所
或網路電子謄本
去申請"建物謄本和建物平面圖"
(主建號和公設的建號都要申請唷)
謄本的標示部會有記載停車位的資料(含停車位號)
平面圖會指出所在位址
你先於上班時間去申請
(地政時間:8:30~17:30)
(網路電子謄本:8:30~17:00 要有hinet的帳號或自然人憑證+點數卡才可申請唷)
(關貿網的謄本比較不詳細唷!且不具法律效益)
再有不明白處
你在email給我
我請我的代書老公幫你免費解答
希望能趕快幫你處理這問題~^^~
2007-07-20 20:15:0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vivian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