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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男友是在網路上認識!認識一年多,交往半年!前幾天,我男友正要帶我回家時,我媽知道我跟男友發生性行為..便打電話跟我說她不認我了,還說要到法院斷絕母女關係。於是我覺得我不能回家了..我男友便把我接回他家住。隔天晚上,我媽在我男友爸爸工作的地方找到他爸爸,他爸爸想說不要讓我媽擔心便把我媽帶回我男友家,哪知道我媽帶著警察來說要告我男友。後來我男友的爸爸希望我們能訂婚,也給我一個名份一個交代!哪知道我媽竟然跟我男友說,「一百萬,我就答應讓你們交往,可是不能訂婚。就算我女兒死了,我還有一個兒子阿!我現在連我女兒性命也不管了!」..我男友跟我說「連警察還有檢察官都說我媽只要錢!」
連我死了都不在乎...要一百萬可是不能訂婚那有什麼保證?!哪一天又說要告怎麼辦? 我男友他之前看到我媽一部分的筆錄,我媽跟本是在說謊,她說我從5月份到7月多都失蹤!  屁辣..我離開家是她打來告訴我她不認我那天!也就是7月13日..7月14日晚上我媽就帶警察來ㄌ!7月13號之前我都在家!請問我媽的筆錄說謊會有什麼影響嗎!?是不是法官會比較挺我跟我男友呢!? 我男友18歲..我15歲!我跟我男友的筆錄都是他沒有性侵害我!一切都是我心甘情願的!  請問大家,如果是由法官判的話會怎麼判!?因為我男友說這是初犯..而且我們的筆錄都一樣~沒有性侵害我!不會判坐牢的!頂多罰錢?!是這樣嗎?! 請大家一定要為我解答!!我男友會不會被抓去關????

2007-07-19 09:19:33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有什麼方法可以說服我家人不提告轉而和解呢?!我真的是用盡很多方法了..也表現出很堅定的心了..!該怎麼辦

2007-07-19 11:27:04 · update #1

謝謝各位~~昨天已經談好和解了!!我媽說那一百萬只是氣話..我不只值100萬=ˇ= 而我們也可以繼續交往~我媽也連一毛錢都不拿!
謝謝各位ㄉ幫忙喔...只是還想再請問一下!如果2方ㄉ意見在法庭上都一樣~都是不要告ㄉ話..那法官會怎麼想!? 因為我之前看過一部電影.. 早熟 ..後來雙方家長都為男方說話..可是法官還是要讓他有點教訓..所以判刑0.0 ...會這樣ㄇ??!

2007-07-20 05:53:53 · update #2

5 個解答

你未成年....與未成年發生性關係..都屬有罪.不管你是不是自願..如果提出告訴..妳男朋友肯定有事..至於刑責輕重跟是不是初犯應當影響不大..影響最大的要看你們雙方是否有和解.有和解就會輕判..不然妳男朋友麻煩就大哩....但好像都會有案底....依你的情況.妳媽好像有做不實陳述.及污告污賴的"嫌疑".只是不知道有沒有達到犯罪的地步..不過可以針對這點去請教律師.如果有達到犯罪的情節.你們可以拿來當作跟你媽談判的籌碼....最終我是覺得還是請教專業律師會比較妥當唷..跟男方的家長好好討論一下吧...不管日後你們會不會再一起.他那嚜年輕有案底對日後都不是很好唷...

2007-07-19 09:47: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刑法

第227條(未成年人)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007-07-19 13:58:02 補充: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是有裁量權

2007-07-19 14:11:27 補充:
法律是白紙黑字的條文

除非是受政治力控制或有其它因素

否則法官也只能依法行使職權

如果您未成年

媽媽是監護人

在法庭的陳述會有一定的影響力

所以

不管您認為媽媽的態度對不對

最好設法說服她

對您的男朋友會比較有利

2007-07-19 22:27:00 補充:
這是公訴罪

不是告訴乃論罪

能努力的只是法官的裁量權

妳媽的態度若改變對男朋友會比較有利

通常當事人家長會比較在意對方或對方家長的態度

如果您處處顯示出迴護男友或其家人

也許會得到反效果

而妳媽在法律上的立場是穩贏不輸的

2007-07-20 12:45:00 補充:
這是很好的發展

恭喜

但法官會怎樣
最好是諮詢專業的律師
必要時要聘律師

花這種錢有時候是很值得的

2007-07-19 09:50: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imon Hsieh 7 · 0 0

基本上你們確定有發生過性行為的話
不管是否出自你願不願意
你媽都有權利可以告男方
判刑輕重與否都要法官依情形斟酌吧

你男朋友如果未滿18的話 可以減輕
但是我覺得不管要不要被關
就算是罰金的話 不用被關
對你男朋友也不好
有案底的話 找工作或很多事情都不方便

能的話還是你媽媽不要告是最好的了

訂婚的話 可能是另依條路
如果你媽同意你未成年結婚的話
未成年結婚需要家長同意
不過現在談結婚我覺得還太早了
很多事情都不能保證

2007-07-19 09:36:1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在那櫻花樹下 3 · 0 0

妨害家庭罪及妨害性自主罪
  現代青少年較為早熟,但須注意,與未滿16歲的少男少女發生性行為,即使有徵得該少男或少女的同意,還是會吃上官司的!我國刑法第227條第1項、第3項分別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如果把未滿16歲的少男少女帶回家住,讓未滿16歲的少男少女脫離家庭,還有可能構成妨害家庭罪章中的準略誘罪!我國刑法第241條第3項︰「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網友,別再說不知道跟未滿十六歲的男女發生性行為是犯罪行為囉!

2007-07-19 09:32:5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媳婦 4 · 0 0

您母親真ㄉ很愛錢ˇˇ" 獅子大開口
你真ㄉ愛他 而且真ㄉ你情我願 ,就堅持你悶ㄉ說法ㄅ(堅持說自願)
頂多罰款 也不會罰到100萬 ~~~
只要相愛 出自真心 大家會祝福你 支持你優

2007-07-19 09:27:4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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