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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深夜停車糾紛和人互罵,到最後被罵瘋子(台語發音 <肖仔>),因為是在晚上十點鍾,因該是沒人聽到,如此可以控告麼?

2007-07-17 03:54:2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如果我有錄音的話呢

2007-07-17 12:13:53 · update #1

3 個解答

可以控告”妨害名譽罪”也就是毀謗罪

但是證據得足夠

否則還是白忙一場

如果有錄音的話應該可以喔

(但是如果你也罵他被他蒐證

 那不妨試用和解)

2007-07-20 11:36: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梨子〃★ 2 · 0 0

提告訴是每個人的權利,但證據不全冒然提告可能會被對方反控誣告,請您注意三思!!!!!!!

2007-07-17 04:49: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武 6 · 0 0

在下建議你到警察局向警方說明情況,看看是否會受理。

2007-07-17 04:08: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浪人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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