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深夜停車糾紛和人互罵,到最後被罵瘋子(台語發音 <肖仔>),因為是在晚上十點鍾,因該是沒人聽到,如此可以控告麼?
2007-07-17 03:54:2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如果我有錄音的話呢
2007-07-17 12:13:53 · update #1
可以控告”妨害名譽罪”也就是毀謗罪
但是證據得足夠
否則還是白忙一場
如果有錄音的話應該可以喔
(但是如果你也罵他被他蒐證
那不妨試用和解)
2007-07-20 11:36: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梨子〃★ 2 · 0⤊ 0⤋
提告訴是每個人的權利,但證據不全冒然提告可能會被對方反控誣告,請您注意三思!!!!!!!
2007-07-17 04:49: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武 6 · 0⤊ 0⤋
在下建議你到警察局向警方說明情況,看看是否會受理。
2007-07-17 04:08: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浪人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