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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4/17吸毒被抓~

5/24去勒戒~至今也54天ㄌ~真ㄉ怕ㄊ被戒治!

家裡還有很多事情等ㄊ回來處理...

我很擔心ㄊ~ㄊ都還沒回來~

有誰可以幫幫我~

2007-07-16 23:07: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沛沛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to..阿嬤....

很謝謝你ㄉ回答~

你ㄉ回答內容我看之前就看過ㄌ

雖然你ㄉ回答內容對我沒啥幫助~

ㄅ過還是很謝謝你

2007-07-17 10:03:18 · update #1

to...海王子...

很謝謝你ㄉ回答~

我男友這次確實有吸食二級毒品~

但驗出來有一二級毒品ㄉ成分...

5年前ㄊ有二級毒品ㄉ前科~也有勒戒過~

ㄅ過那都是5年前ㄉ事ㄌ....

ㄊ這次真ㄉ是被朋友害ㄉ.....

ㄊ有出所ㄉ朋友打給我~

說我男友在所裡表現良好~沒有違規

況且ㄊ家人每ㄍ禮拜都去看ㄊ~

到今天也54天~我真ㄉ快崩潰ㄌ....

2007-07-17 10:07:53 · update #2

2 個解答

**勒戒期是兩個月,一般五十四天也快出所了,如果超過兩個月
,一定會送戒治的。施用海洛茵等一級毒品比施用二級毒品,
送戒治的機率很高,因為一級毒品成癮性很高,如果又有前科
,勒戒分數會很高。
**現在只能等了,看兩個月之內會不會回來,如果沒回來,表示
要送戒治了。因為這要查也很難,也可以請他家人去接見時,
問他看有沒有收到戒治裁定書。

2007-07-17 21:33:13 補充:
勒戒是不在減刑範圍內。

2007-07-17 08:37: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1.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施用」第二級毒品者,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持有」二級毒品者,可處兩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凡施用二級毒品遭查獲,檢方可應聲請法院裁定,令施用者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最長可達兩個月。



勒戒期間,若被認為沒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傾向,可依法予以釋放,諸如先前的知名藝人安雅、蘇永康持用搖頭丸被查獲,也曾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因表現「良好」很快就獲釋。



萬一勒戒期間被認定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檢察官可立即聲請法院裁定,將勒戒者強制送往戒治處所戒治,時間可達半年至一年不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廿三條明定,若認定受勒戒者無再犯之虞而釋放時,檢察官會做不起訴處分或不付審理裁定,但五年內若再度施用而遭查獲者,檢察官應依法提起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



也就是說,雖然法令嚴格規定觀察勒戒只有一次的寬容期,但實務上,五年內連續施用毒品遭查獲者,檢察官「通常」會給予兩次觀察勒戒的機會,若兩次觀察勒戒後仍不思悔改,第三度再被查獲,這時檢察官才會依法提起公訴。



2.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第 12 條:「受觀察、勒戒人之接見及發受書信,除有特別理由經勒戒處所長官許可,得與其他人為之外,以與配偶、直系血親為之為限。但有妨礙觀察、勒戒處分之執行或受觀察、勒戒人之利益者,得禁止或限制之。



前項接見,每週一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限。但經勒戒處所長官許可者,得增加或延長之。



3.勒戒的時間長短是根據流程、開會速度而定。按法律規定,觀察勒戒的時間應該要2週到1個月。目前勒戒的時間最少大約20天。

2007-07-16 23:15: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_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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