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大大都有去吃到飽餐廳用餐的經驗過
有些餐廳餐點很好吃 但是有些卻是難吃的可以
尤其現在有些標榜吃不完 浪費太多要罰錢
這在消保法中有沒有違法的規定呢?
而且認定上面也有差異八 像之前我去一間吃到飽的吃
烤魚我怕會吃到魚刺 所以就吃的很散亂 事後結帳竟然跟我說
魚點了沒吃完要再加收費用 我就跟他們人員說 如果你今天收的
到我這100塊錢 那表示我們應該是在警局付的 因為魚我點了我有
吃 而且只是吃不乾淨而以 你憑什麼跟我加收費用
事後我悻悻然付錢離去 如果真的不是像那種傲客 專門點了一堆
沒再吃的 有沒有什麼相關法規 可以搬出來教訓教訓他們的呢?
本來吃到飽 就是要讓客人吃到飽了 餐點不好吃 是店家要反省
來付錢吃東西的沒必要吃那種不好吃的東西八
2007-07-14 09:34:58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樹醫家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有熟知法律的大大
可以提供解答ㄇ
2007-07-14 09:46:23 · update #1
吃到飽餐廳 我怕吃到魚刺就不能點
那我去吃幹麻???
我又沒有吃過烤魚 怎麼會知道魚刺那麼多
2007-07-14 09:47:40 · update #2
我主要發問這個問題
是想知道 到底店家自行訂定罰錢規則到底有沒有違法?
不是聊天用的
不然這問題遲早被奇摩移除掉
2007-07-14 09:52:00 · update #3
可是我去吃的店
把這項貼在餐單很不起眼地方
而且字體超小
==
這算明顯嗎???
2007-07-14 16:41:32 · update #4
一般訂立那個罰責,主要是預防碰到澳客,故意拿一大堆食物,煮了不食用造成店家的損失(食材的損失還有廢棄食物的處理),一般這個罰責基本上是寫好看的,鮮少店家會動用到這條罰責,除非可人真的浪費了很多食物.
基本上店家將罰責貼在很顯明的位置,最好是點餐時附帶跟客人說明此罰責,那就算是一種買賣契約的成立.
不過若遇糾紛,除非客人真的很惡劣,否則說要罰但客人不願被罰,一般店家就會寬恕不罰,其主要目的只是要嚇嚇客人,下次別再浪廢太多食物.而自覺理虧被罰的,那算是業者多賺的.
一般有客人不要被罰,就算是有糾紛,而為了區區幾百元在賣場,跟客人有爭執也不好看,況且要搞到找警方或是上法院,為了幾百元應該很不值得,所以客人不想付的話,一般業者會說下次別這樣喔!就免罰歡迎下次再光臨.
2007-07-14 23:25:53 補充:
貼的不明顯或是點餐時沒有告知這項規定,若到時與客戶發生爭執,需對簿公堂時就對業者本身較為不利.
其實貼這條規定,真的很少會去實行(罰客人),大大碰到被罰還真的是少見.
2007-07-14 11:26: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老陳 7 · 0⤊ 0⤋
如同GOGO講的,這個規定算合理,但你遇到的問題就很不合理了,你不是沒吃,只是沒吃乾淨。
就像有人去拿了一盤滷味,店家能要求連滷汁都要舔光嗎?
2007-07-17 06:32:2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有的店沒有抓那麼嚴啦!!
其實有些只是想說...不要浪費食物~~
罰錢是不一定...看餐廳的嚴格度....
對惹~~你那間店是黑店嗎= =
2007-07-14 09:49:4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珊珊 1 · 0⤊ 0⤋
烤魚你如果怕吃到魚刺你當初就不應該點,但是店家這樣也是有不對的地方啦!
2007-07-14 09:46:0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米樣呆呆 1 · 0⤊ 0⤋
是合理阿~~~~~~不然浪費食物是很糟糕的~~~~~~~不過由店家處罰是錯誤的,應該透過第三人比較好~~~~~~譬如消基會或是農會這些組織來仲裁~~~~~~
2007-07-14 09:44:2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