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們我想請教一下
假如有人想做出傷害我的事
我拿硫酸自我防衛潑向他
這樣我會吃上官司算犯了罪嗎?
2007-07-10 05:47:20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那如果他衝過來打我巴掌,或捏我脖子時,我該如何防衛才洽當?
2007-07-10 06:12:50 · update #1
我是女生力氣很小,看樣子我可能要有死的心理準備了
2007-07-10 07:30:23 · update #2
你所指的,假如有人想做出傷害你的事,你拿硫酸潑向他,倘若他只是想,而尚未行動,你的行為就不叫「自我防衛」,也不是「防衛過當」而是「蓄意傷人」,如果是致命武器,更是「意圖謀殺」。
而且硫酸是高度危險物品,更容易觸犯到重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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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衝過去打你,你用硫酸反制,此時法院的攻防點就在於硫酸是否恰巧就在附近,因為有人會打你,通常只是突發狀況,你一定來不及準備硫酸,假如硫酸是你所準備的,那麼法院的攻防點又在於,會不會是你意圖傷人,但先引誘對方攻擊,並且拿出暗藏的硫酸加以反制,這樣又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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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如果遇到這樣的情形,只需擋架即可,或其他正當防衛的手段。絕對不能用會使人產生傷害的手段(如小刀、棍棒)
2007-07-10 06:26: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如果是只想那不法侵害並沒出現不可主張防衛權。如自備硫酸自我防衛、我的看法是會判過當、即使是挑動者亦可主張正當防衛。116.【判例字號】18_上_228 【裁判日期】18/01/01
查刑法上防衛行為,祗以基於排除現在不正侵害者為已足,其不正之侵害,無論是否出於防衛者之所挑動,在排除之一方仍不失其為防衛權之作用。
那如果他衝過來打我巴掌,或捏我脖子時,我該如何防衛才洽當? 身體法益VS身體法益只要相當就好。
2007-07-10 20:27: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hen 3 · 0⤊ 0⤋
打巴掌 捏脖子會死人 他是武功高手???
打人基本上擋下來 即可 至多用防狼噴霧 也應該還算ok
至於程度上 不如可以這樣思考
你的防衛行為只要能達到防止他的侵害(讓他不能打你或是打你不到)就夠了
(比如說睬他的腳在逃跑也是可行的方式)
不過Ivan大大說的沒錯 有人只是<想>做出傷害妳的事
不見得會去傷害妳 你就潑人硫酸 這是蓄意傷人
他<要>傷害妳 才是現在不法侵害防衛的時點
2007-07-10 11:21: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梅語訴情 6 · 0⤊ 0⤋
正當的防衛,如果不要嚴重的傷害到別人
讓他受點皮肉傷
那還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他死了 或者更嚴重的話
還是會吃上官司的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2007-07-10 06:03:2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H.J LIU 1 · 0⤊ 0⤋
簡單的說,自我防衛應處在急迫且無法請求保護權利的情形下,所做出的自我救助行為,原則上「不可過當」!何為過當?例如他人只是要打你兩巴掌而已,但你竟拿硫酸潑他或拿刀殺他…雖然你是要保護自己,但或許你只要還手,甚至於其他行為就可制止,而你卻拿硫酸潑他及殺他,這樣子的行為對他要打你兩巴掌的危害性及當時的情況顯然有過當。如果法官判定過當的話,當然在自救超出的範圍內仍須負法律刑責的。
2007-07-10 06:02:2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carey 2 · 0⤊ 0⤋
那應該要看,他想做的事情對你造成的傷害有多大。
如果他拿刀要殺你,應該是不為過。
2007-07-10 05:49:2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