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
未成年性交罪
定義是否在於性交對象未滿16歲呢?!
那如果雙方都未滿那有成立嗎?!
問題二:
如果性交對象女方未滿16歲(男方也未滿)
而已經發生關係
當對方家長發現之後
要提出告訴!!
那男方必須負責何種法律責任呢?!
2007-07-08 22:50:0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以上兩個問題重要的地方再於發生關係是雙方都願意的情況下唷!!
2007-07-08 23:26:11 · update #1
最高判七年
是誰要進去七年?!
是輸的那一方的家長還是當事人?!
2007-07-09 14:33:51 · update #2
沒有人沒滿14歲
2007-07-16 14:39:18 · update #3
如果雙方都沒滿可以互告也都會成立
刑法227條準強姦罪規定,與未滿16歲者發生性行為,最重可判7年。依據最高法院75年台上第2069號等判例意旨,準強姦罪是為了保護16歲以下未成年男女,
2007-07-09 16:10:38 補充:
對啦~
2007-07-12 18:53:38 補充:
法官會依情節大小判刑~最高楚7年有期徒刑~不一訂都會判這ㄇ重~如果互告的話法官有可能會說你們要私下和解ㄇ??什ㄇ的~不和解的話雙方告下去都會被判有罪~當然是當事人~不過你們還沒成年應該會有什ㄇ兒福法的什ㄇ東西不清楚自己去問律師八
2007-07-08 23:23: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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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3 18:33: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男方跟女方,有沒有誰沒滿14歲
2007-07-10 23:35: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披絲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