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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請問案發到偵結,要多久的時間?
(為這件事整天很煩,即時有爭議,我認錯了,想早點結案)

7、寫悔過書是不是事先寫好,等一開偵查庭時,就交給檢查官?

8、如何聲請緩起訴處分,是不是先寫好「狀紙」?

9、判緩刑的機率大約多少,會很高嗎?!

10、請問判「罰金」,會有「前科」紀錄嗎?!

不想前科紀錄的人!


我以「交心朋友」為暱名,
並以悄稍話打「員員員」,用悄悄話傳給很多女生,
筆錄說傳給3個以上網友,因無人回應,所以傳給很多人,
員警用二個id均有收到訊息,
因好奇想,想聊援交的話題和交昜的行情,
和援交妹的行為模式,並無意援交。

我在聊天室用悄悄話打「員員員」。
員警說:恩
我說:妳要多少
員警:妳給多少,我就收多少,
我說:我怎知要給多少-----(了解援交行情)
員警:妳給多少,我就收多少,
暗示我說出金額(印象證物中沒有,不確定),
我就打:二小時3000,
我就問:她有沒援過
她說:二次一次4000一次3000,
我問她年紀:她說大學剛畢業23歲,
和聊她的學校,和科系
想確定一下是否是真的23歲
員警:說她不想說,我怕我去查!
但我有問2次,確定她23歲!(電話通聯也有說)

隨後她留電話話,叫我也留下我的電話,
說約星期二下午見面!

網路警察電話中一直叫我過去永和,
我說我沒要做什麼,我也不想過去!
星期二近中午,我問她人在哪,她說在永和,問她要來台北嗎,
她(員警)說沒有,叫我過去,我說不過去,沒做什事不想過去!

結果說過幾分鐘後,
她打電話給我,說她要過來台北。

我說:好,那我下午請假,請妳喝coffee,
   只喝coffee,不用做什麼事!(電話通話內容)
結果永和分局在台北火車站抓我,說我「散佈」訊息,
到哪都要抓我,我說我並無援交意圖,是妳說要來台北。
我才說要請假出來,分明是把我釣出來的!
我打「員員員」和金錢(他暗示我打的),
就變犯罪事實了,請告訴我怎麼辦?

1、我有用悄稍話聊天,但我以「員員員」三個字傳給很多人,
  是不是構成兒少法29條的,不特定多數人?
ANS:是
2、為什麼員警可以跨區抓人,我又不是重大槍擊犯?
ANS:是
3、這樣是不是符合兒少法第29條的犯罪要件?
ANS:是
4、對方明確說明23歲大學畢業,這樣也適用「兒少法」嗎?
ANS:是
5、對其他人用悄悄話打「員員員」,沒打金錢,
  所以沒有對價關系,也算是散布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嗎?!
ANS:有爭議……

6、我目前沒前科,所以不想被罰金,因為會有前科,
覺得有人在做業績,我有點被引誘的感覺,
有誰可以告訴我哪有便宜的律師可以請?!
ANS:……

一個無知&無助&惶恐&中計的無辜受害者!!
請救救我吧~

回答者: 十方 ( 實習生 5 級 )
擅長領域: 生活法律 | 捷運
回答時間: 2007-06-30 23:43:49
[ 檢舉 ]

這件的確有點爭議,但我勸你不要爭執。

你先承認自己所為一切,並請依法處理,
寫悔過書聲請緩起訴處分,
並說明如果這是違法行為當之不再觸犯。

當然如果你有錢可以請律師爭執到底,
但是否有必要你要檢討一下。

這件有爭執之處是你以悄悄話去散佈訊息,
至於"員員員"在目前民眾認知上是屬於暗示性交易訊息。

十分感謝「十方」大大提供意見,感恩喔~~

2007-07-01 06:55:10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卍 風 雲 卍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1、幾個月內會結束??
1個月、2個月還是3個月,
等一天也覺得很漫長快等到瘋了,
可能在收到傳票到庭後一個月結案嗎?!

12、感謝大家熱心提供見解!!
感恩喔~~

【請大家儘量發言提供參考,
對弱小的百姓寇上這麼大的帽子真是有無力的感覺】

2007-07-02 06:13:25 · update #1

昨天又睡不好覺,
深深的感覺是~
真的是拿「大砲打小鳥」!!

逼死一個陸軍上尉的惡法,不應該無限擴張,
難道不應修正和立法的本意更為接近嗎?
今日卻被知法的執法人員,
可以肆無忌憚的大抓特抓的依據,
感覺破了不起的「大案」,
捉到的盡是一些不懂法律的人,
一群好奇好玩而無誤觸法的無辜被告。
最好是把成年人在網路上聊天室,
聊到性的都打死,這樣未成年的人,一定就受到保護了
兒少的立法宗旨在哪,不就是保護未成年的嗎?!

網路如虎口、禍由鍵盤生

網路流行打油詩:
「歹徒拿槍沒人管,網友找援抓去關,
台灣治安日漸亂,警察勳章掛成串」 96.07.03

2007-07-03 10:57:19 · update #2

13、趁檢察官未作出決定前,提出書狀,
說明你何以有值得原諒之事實、理由
及證據, 增加緩起訴之機會!
-------請問這個要「何時」做,電腦打好了,開庭交給檢查官嗎?

14、悔過書我看過用十行紙寫,可以用電腦打嗎?大約用寫幾個字?
可以用稿紙嗎

請有經驗的或懂法律程序的人,告知小弟,在下不勝感激,
感恩喔~~~

2007-07-03 13:23:08 · update #3

謝謝 Anonymous 大大的清楚詳細的解答!

感恩感恩!!

謝謝 Anonymous 您「好心一定會有好報的」

真心感謝您!! 
一個真心改過一定不會再犯的人上 96.07.04

2007-07-04 07:44:43 · update #4

請問這案子要怎麼說對我比較有利!!
(已承認有錯的人 上) 96.7.4

2007-07-04 13:27:58 · update #5

謝謝「玉兒」的回答!!

認錯可以事情比較容昜解決!!

法律扶助基金會我有打電話給他們,
需要妳說的證件,且對象是低收入戶,
可以參考的一個好意見,可是我認了寧可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快被兒少法,煩死了
無心之過真的有需要搞到這麼大條嗎?
難道不可以先採勸導方式,畢竟對方是成年人,
如果對方是未成年,嚴辦也不遲呀!!
可不可能直接給我一個緩刑?!
等到快發瘋的人上!! 96.7.5

2007-07-05 09:42:01 · update #6

謝謝「十方」、玉兒,
提供寶貴的竟見!!
感恩~
快等瘋了~~
96.7.6

2007-07-06 10:08:25 · update #7

8 個解答

如果不懂法律問題
或是你認為警察栽贓你
你可以去網路搜尋
法律扶助基金會
這是一個可以幫你免費打官司的地方
全省都有分會
但是他會要你準備
財產證明
所得稅證明
全戶戶籍謄本
身分證
他拿了這些東西只是影印
影印完東西之後會環你
還有一些你手邊對這個案件的所有資料
然後打電話過去時
記得要預約
她們會安排時間
如果你覺得不想提告訴
你可以諮詢你要知道的法律
對於你的案情有幫助的
然後她們有委員跟你面談
開案後她們會有其他委員討論審核
2-3天會通過
然後會電話通知和書面通知
之後就會有律師跟你聯繫

2007-07-04 23:07: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ENNY 5 · 0 0

頑石你的想法正好為警察釣魚找了再合理也沒有的藉口了

2014-02-05 23:36:02 補充:
我真不懂任何的字眼只要能夠被解讀為性交易訊息就可以合法偵查

那麼員林是不是該改名? 員警該不該集體總辭? 都有提到員啊

名字有員 源 元 原 圓的都該死 因為他們名字有性交易訊息

而且他們的名字會被不特定第三人知曉 真好笑還有人姓元的呢!

2014-02-05 18:21: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才最寂寞 想留不能留 3 · 0 0

我是7月5日被中了文字獄
主動到案說明
結果被警察誘導完全造電腦做口供
怎麼辦

2007-07-09 10:40: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1 · 0 0

我是7月4日被抓到~煩惱中.你如何調解心情ㄋ~同一條船ㄉ心情誰能知.如有審判再請告知我.我真的不知道下一部如何做.

2007-07-09 20:51:38 補充:
我現在等傳訊中.每天日子都很難度.我媽每天都和我一起去拜訪懂法律的朋友
.問事情會不會被關.真的很對不起我媽媽.年齡那麼大了.還要對我26歲的兒子
煩惱這些問題.真的很對不起我媽媽.但我看到很多網友.都在聊天室聊了很多次.我被補前(7月4日之前).上ut聊天室上了167次2個星期之久.發了很多要元的
字給聊天室的朋友.不知道我的ip會被多少個分局給抓到.這是我現在最煩惱的
事情.因為我不知道法律規範.到7月4日我才知道我犯罪.那如很多分局都發傳單約談我的話.那我要如何做.那不就是我變成不是初犯了.罪加一等.累犯嗎.
能併案嗎.請問有人能幫我解說嗎(有犯罪的人要注意一下.你可能也會有)

2007-07-09 23:51:45 補充:
網路是容易犯罪的地方.真的是要多多去瞭解. 千萬要記得的錯不能再犯~
我們可以找機會.互相關心一下聊一聊. teawu2000@yahoo.com.tw

2007-07-08 15:42:5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1 · 0 0

大家知道嗎?
警員若也用援交的手法來誘使你觸法而逮捕你
那麼警察也犯法了
去告他們吧

2007-07-03 23:25:5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元氣麻吉 3 · 0 0

雖然後來大法官釋字623號,有對29條限縮...不過!~
先撇開對方說明25歲這點不談,

你在傳"員員員"給不特定多人的時候,
你並沒有確定對方的年紀,就將性交易訊息傳遞出去,
萬一被未成年接收到你要性交易的訊息,你還敢說是冤枉!!??
就算你在對方說明了成年之後,才傳送性交易訊息,
這也無法作為脫罪的藉口,
任何人在網路上都可以虛報年齡,
只要有被未成年接收到的可能性存在,你就難辭其咎

2007-07-02 18:24:49 補充:
11、幾個月內會結束??
要看檢察官的"私給久",初步估計,
收到傳票後1個月內想完全結束是比較難

2007-07-03 23:26:19 補充:
我好像有點激動....~"~

2007-07-04 18:14:55 補充:
世界上沒有完美無暇的法律存在,
法律是為了規範人的行為,
社會會變人會變,所以法律也會變
兒少法原本就是從雛妓防治條例演變而來,
不足之處要補,過當之處要修,
現行的法規是如此,在這個當下只能配合

2007-07-04 18:26:11 補充:
爭議之處,或許就在被促使之人,那個被促使的人的年齡,
雖然修正草案預備將被促使的人,明文限定是未滿18歲之人,
但是,那又有多大效果呢?
網路上,依然可以虛報年齡,依然沒辦法證實對方是否成年,
除非
(1)有更好的網路分級制度,可以保證完全隔絕未成年於色情
(2)根絕上網找援交的風氣
(3)乾脆直接禁止業者經營網路聊天室
--
對於(1)而言,並沒有這麼先進的網路技術
對於(2)而言,更不可能杜絕這種風氣
對於(3)而言,合法的商業行為,受到憲法的保護
又或者是其他更完美又不違憲的方案,一直都等待有能力的人提出
最後,還是用法律規定之最為有效又直接能保護孩童的方法

2007-07-02 14:16:22 · answer #6 · answered by 披絲 4 · 0 0

Kesty--我也能感同您受的罪,有點強行入罪的感覺!!
他們自已說:要做業績,每個月要2、3件!

有點氣憤不件的事,明知對方已成年,還是用「兒少法」,
和古時的「文字獄」沒二樣吧!!

說散佈…找人聊天也算散佈…那聊天室…
就不用叫聊天室了,叫「釣魚室」好了。
難道又回到「白色恐怖的時代」了嗎?!

2007-07-02 10:48:35 補充:
Kesty ~
幾年前剛開始抓人時,
有一個上尉還因兒少法29條自殺身死!!
這件事還上過新聞
(最近上網查到的…感覺好像酒後開車撞死人的感覺~~好煩喔)
所以一定要一起渡過難關喔!!
加油吧!!

2007-07-02 14:41:32 補充:
Kesty ~請問您住哪?傳票收到沒?

我可能會寫「悔過書」吧!

等我收到傳票到庭後,在告訴你應該注意什麼?!
(業績是他們交接公文說的,我不小心聽到的)

如果你有「教戰手則」,記得也和我說一下,
先和您聲謝謝!!

我們一起渡過這被「冤枉」的時期吧!!
終於知道什麼叫被「冤枉」的!

人(未成年)不是我殺的!!
我是被冤枉的!!
~"~

2007-07-02 14:55:36 補充:
Kesty ~
請問您住哪?傳票收到沒什麼時候要開庭?

我可能會先寫悔過書吧!
(業績是在他們交接公文時說的我不小心聽到的)
等我收到傳票到庭後,在和你說要注意什麼地方!!


我們一起渡過,這被「冤枉」的時期!!
終於知道什麼叫被「冤枉」的!

人(未成年)真的不是我殺的
我是被冤枉的!
~"~

2007-07-03 14:59:15 補充:
住台北
和你一樣等傳票中,我們保持聯絡吧!!

2007-07-04 10:45:56 補充:
for 頑石 ~
謝謝您的不吝賜教!!
聊天室聊天都叫散布訊息,
只要聊天聊到色和金錢-就等死吧!

難道這條法律沒有爭議之處,更何況「法不罰眾」,
如果很多人一直被這法無限擴張所羈絆不該修法嗎?!
我承認有錯,錯在無知!

2007-07-04 11:42:46 補充:
謝謝 Anonymous 大大的清楚詳細的解答!
感恩感恩!!
謝謝 Anonymous 您「好心一定會有好報的」
真心感謝您!!

2007-07-05 13:51:32 補充:
FOR 頑石:
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交昜,也要用兒少法嗎?!
那請問兒少的立法宗旨在哪裡?!

是XX捉太兇了吧,真的有這麼多兒少被XX,
那台灣不就每一天有2至3件兒少被XX,
說散布…是強「因」為「果」吧,
說穿了…只不過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只不過是要業績吧!!
天理彰彰,善有善報,惡有報的,
抓一些無犯罪本意的人充數太2劣了吧!!

2007-07-05 16:24:00 補充:
FOR 頑石:
你說的只不過是把x交---有罪化的條文而已
那嫖xx呢?是不是也要用這條,所謂的兒少法,
因大人的嫖x行為,是不是有散布之餘,
那綜藝節面呢…有沒有散布之餘
切~~~
只不過叫「亂槍打鳥」,「用大砲打小鳥」,
根本違反了比例原則!
一堆無辜的人受害,明明就是有瑕疵的法條,
給一堆爛xxx做業蹟的好工具而已!!

2007-07-06 10:34:52 補充:
Kesty :
我的傳票還沒收到,我覺得應該會寫案由吧!

2007-07-06 10:36:58 補充:
兒少法29條=現代版的「文字獄」!

2007-07-06 14:26:40 補充:
Kesty
被家人看見還不嚴重,
如果被認為「大條」的檢察官被刑,
那就不是糗大了…是很慘了呀!!

會有點想不開喔…

2007-07-06 14:33:13 補充:
Kesty
有空信中聊好了
以免得又ooxx的
mary365365@yahoo.com.tw

2007-07-09 10:58:37 補充:
茶王
您也是交保後傳嗎,
我的也沒還消息?!
有空大家多聚一下吧
都是
「天涯淪落人」多多照應一下!
(知識板時間快到了,過幾夾我再開個板,給大家留言)

2007-07-09 17:30:07 補充:
克勞德
看警方有函出去嗎?
電腦紀錄就是最好的證物,
加油吧…
我也是中了「文字獄」還交保中呢?
沒關系,事情會解決的!1
加油吧。
讓警政署的x長也了解一下,
最近好像做業績做的很兇!!
~"~

2007-07-10 11:35:21 補充:
是聽人家說的~~

網路流行打油詩:
「歹徒開槍抓不到,網友找援抓去關,
台灣治安日漸亂,警察勳章掛成串」

抓無知法律的老替姓…當英雄~~了不起也!!

2007-07-02 06:01:58 · answer #7 · answered by 卍 風 雲 卍 1 · 0 0

6、請問案發到偵結,要多久的時間?
(為這件事整天很煩,即時有爭議,我認錯了,想早點結案)

Ans:這不一定,不過你case不大,不會很久,幾個月內會結束。

7、寫悔過書是不是事先寫好,等一開偵查庭時,就交給檢查官?

Ans:可以先寫好帶著,到時候你再問問他,大部分都是判緩起訴的時候檢察官才跟你說要寫悔過書或其他附加條件。

8、如何聲請緩起訴處分,是不是先寫好「狀紙」?

Ans:緩起訴不能申請喔,這是檢察官認為你情況不嚴重的話才給妳緩起訴。

9、判緩刑的機率大約多少,會很高嗎?!

Ans:沒前科又初犯的話緩刑或緩起訴機率就很高。

10、請問判「罰金」,會有「前科」紀錄嗎?!

Ans:緩刑和緩起訴表面上都不會有記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就會有記錄。

2007-07-03 16:42:36 補充:
11、幾個月內會結束??可能在收到傳票到庭後一個月結案嗎?!

Ans:如果開偵查庭你認罪了,且檢察官認為沒有必要再起訴你到一審審理,那就有可能一個月內會結束。

不用太緊張,這不是什麼很嚴重的罪,情況輕微又沒前科一定會從輕量刑的,只是要記住別再犯就好了。

2007-07-03 20:11:15 補充:
13.

Ans:這些東西開庭那天都會給你機會講,你要先想好,怕忘記可以先自己擬好稿,會不會收要看他。

14.

Ans:悔過書基本上沒有一定的格式,手寫手打都行,想整齊點的話就用A4紙張電腦打,開頭著名悔過書三字,接下來主文,最後簽名加日期,字數不限。這個你就可以先打好帶去給他,但是如果最後她判決後有再說要交悔過書就必須依照他規定的來做,像楊宗緯檢察官就限他時間內交出五百字的悔過書,他是用手寫的。

2007-07-01 20:37:55 · answer #8 · answered by Roger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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