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回答的都不一樣~~
我想要正確的答案~~
我說的"前科"
是指"" 良民證 ""上面的
非全國前案紀錄 (因為一定會有= = )
(1) 緩刑期內會有紀錄嗎 ?
(2) 緩刑期過了之後呢 ?
比如說被判緩刑ㄧ年 得易科罰金
我繳了罰金,過了一年之後去申請良民證會有紀錄嗎?
請各位大大知道的回答 , 不知道的不要亂回答~~
醬才留有一個正確的知識+
最好是有親身體驗過的回答~~感恩啦!!
2007-06-30 18:11:2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等於說~~
萬一像我是犯兒少法~~(是遇到一個很兇的檢察官要起訴我 )
沒有被緩起訴
是被起訴
可是是判緩刑 兩年之內 得易科罰金
我等於說還是不會有前科嗎???
急需知道答案~~感恩
2007-06-30 18:31:42 · update #1
可以白話一點嗎?
就 起訴怎樣有前科?
怎麼樣沒科?
因為很多法律條文看的頭很痛~~哈哈~~
不好意思呢
2007-06-30 19:48:38 · update #2
那我降的話再怎麼樣都不會有前科摟?
除非我沒有緩刑嗎??
可是我是初犯 有悔意
2007-07-04 00:26:57 · update #3
那意思是我沒有前科的機會很大摟~~
2007-07-04 12:06:27 · update #4
感謝各位啦~~
我 6 /23開完偵查庭~~
接下來不知道多久才會收到通知....ˊˋ
2007-07-04 20:13:25 · update #5
的確,引用法條會讓非主修法律的人比較看不懂,以下是我實務
的經驗:
一、針對良民證方面的回答:
一般在辦理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警察局外事課會有兩
套系統查詢,其中一套就如你所說的是全國前案紀錄,而在其中
不管是大大小小的前科,無論是否有起訴或判刑,都會寫在上面
,此時承辦人員就要去審核,哪些要寫在良民證紀錄內容,哪些
又不能寫,這時就要引用「警察刑事紀錄核發條例」。簡單而言
,就是拘役、罰金、緩刑期滿未撤銷的都不會寫在上面,相反的
,如果是被判有期徒刑(不管可不可以易科罰金)以及緩刑期間
的個案就會寫在上面。
二、針對個案問題的說明:
(1) 緩刑期內會有紀錄嗎 ?
答:緩刑期間內申請良民證還是會有紀錄在上面。
(2) 緩刑期過了之後呢 ?
答:緩刑期滿未撤銷就不會有紀錄在良民證上面。
問題一:比如說被判緩刑ㄧ年 得易科罰金,我繳了罰金,過了一
年 之後去申請良民證會有紀錄嗎?
答:一年之後,緩刑期滿且未撤銷,良民證上面是不會有紀錄
的。
問題二:萬一像我是犯兒少法~~(是遇到一個很兇的檢察官要起訴
我 )沒有被緩起訴,是被起訴,可是是判緩刑兩年之內
得易科罰金,我等於說還是不會有前科嗎???
答:你的意思是你被判緩刑兩年嗎?如果你在緩刑期間內申請
上面紀錄內容會寫你被判什麼罪,判多久,後面寫緩刑二
年,但如果你緩刑期滿後去申請,則不會有任何內容在良
民證上面。
問題三:就起訴怎樣有前科?怎麼樣沒科?
答:主要是看裁判結果,拘役、罰金、緩刑期滿未撤銷,都不
會有紀錄,而有期徒刑、緩刑尚未期滿,則還是會有紀錄
,跟能不能易科罰金毫無關係。
以上~~~~
如還有問題可再問我!!!
2007-07-02 08:25:10 補充:
關於dearannie大大的回答:
可能dearannie大大的回答是從法條當中推敲出來的吧,但緩刑期間發
證的話,是可以發證,但是紀錄內容會寫你犯什麼罪,還在緩刑當
中,直到你緩刑期滿未撤銷,才不會有紀錄。
以上~~~
2007-07-04 08:14:21 補充:
發良民證是不看你是不是初犯,或者你有沒有悔意。主要是看裁判
結果,裁判結果是緩刑,只要緩刑期滿未撤銷,都不會有記錄的。
以上~~~~
2007-07-04 21:54:09 補充:
我是只針對你提的問題做個回答,
只要緩刑期滿就不會有前科,
至於你有沒有別的案件,就還是要另外判斷。
不過,是的,你沒有前科的機率很大。
以上~~~~
2007-07-01 09:06: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信維 2 · 0⤊ 0⤋
可以確定的是緩刑滿就不會有紀錄
這也是給有悔意的初犯,一條生路阿
2007-07-05 23:18:5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披絲 4 · 0⤊ 0⤋
緩刑時效過或未過,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都不會紀錄.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 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 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法官或檢察官之所以會裁決被告緩刑或緩起訴,是為了給犯罪輕微者自新的機會.曾經犯過罪,在警察或司法機關會有記錄,但是這種記錄與一般民間認知的前科不太相同,有前科的罪犯,在其戶政相關的資料上都可以看得到"經歷",緩刑與緩起訴除了警察或司法機關,民間是查不到的.
2007-06-30 22:49:13 補充:
判決緩刑就不會有易科罰金,判決有期徒刑得以易科罰金就不會有緩刑宣告,只要在可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的範圍內,基本上於民間求職都不會有什麼問題,但被判決緩刑兩年之內再犯罪,不但緩刑會被撤銷,兩案還會合併執行,或緩刑兩年時期結束後的五年之內再犯罪,新案會以累犯論,判決時加重1/2刑期,所以雖然民間查不到記錄,也不必太高興.
2007-07-01 07:40:42 補充:
例如判決主文若是:{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意思就是緩刑兩年,如果兩年內再犯罪,撤銷緩刑宣告後,執行的刑就是有期徒刑三個月,可易科罰金.
沒有被撤銷緩刑宣告,要申請良民證是沒問題的.
2007-07-02 17:00:32 補充:
在緩刑期間內良民證會有紀錄,恆星是正確的.如果你要申請良民證,等緩刑期滿後再去申請,才不會有記錄.
據某呆頭友人表示,在警政署尚未行文作良民證核發條件的解釋之前,他們確實是認為在緩刑期間內可以不必記錄,很抱歉,提供給你的資訊與現況不符.
2007-06-30 18:21: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Dearannie888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