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有美國學生簽證 暑假回台探親 回來時 海關以 上學期學分不夠的理由遣返她 加上五年不得入境美國的懲罰~~~
他有註冊summer school 可是海關還是遣返~~~
想問說 有沒有辦法補救??? 不會真的要等到五年才能回來美國吧???
2007-06-25 12:12:4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Jim 1 in 教育與參考 ➔ 出國留學
911以後, 學校每學期都會向政府宣報在校外國學生的動向. 包括有沒有合乎以上標準. 原因是911的恐部分子都是用學生簽證來美, 然後沒有去上課. 所以911以後管的很嚴.
外國學生每學期一定要上12個學分以上才合乎標準. 除非你是最後一個學期的準畢業生或是有特殊原因經學校同意(如住院, 重大疾病) 才能例外. 如不合以上規定就算非法居留.
美國政府規定, 非法居留超過60天 - 1年, 3年不得返美. 1年以上, 10年不能返美. 除非你拿到綠卡或轉公民, 完全沒有例外.
一般來說, 沒有辦法補救. 你可以請移民律師試著上訴, 但是會很貴. 如果一定要回來, 這可能是唯一的辦法.
2007-06-26 07:12: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udrey 2 · 0⤊ 0⤋
基本上上頭兩位已回答很完整
所以除了要花很多錢找律師外
沒有其它方法了
你朋友還算幸運
學校還讓她註冊summer school
我朋友是被學校除學籍
連想申請個成績單都不行
2007-06-26 19:14: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Wan-li 1 · 0⤊ 0⤋
是的 拿 F-1 規定每學期 大學要修 12學分 研究所要修 9學分 要才是 Full Time 學生
他註冊summer school 但是未修足夠學分違法在先
2007-06-26 04:15:40 補充:
只要低於大學要修 12學分 研究所要修 9學分 學校會通知USCIS 就有記錄了
2007-06-26 00:14: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erry H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