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有人知道,如果在網誌上發文章罵人,這樣有犯刑法哪一條嗎?
我急需知道啦~
(謝謝你們給我ㄉ回應嚕^^)
2007-06-25 04:03:4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刑法第 309條 > 公然侮辱罪 >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10條 > 誹謗罪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以上看內容看是犯了那一條,但是如果沒有人提出告訴,那就
無罪。有人告,才會看涉及那一條。
2007-06-25 05:00: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只有公然侮辱跟誹謗,哪來的「公然毀謗罪」? :p
2007-06-25 05:39: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繼小豬 5 · 0⤊ 0⤋
公然毀謗罪阿。。。
毀謗罪︰是只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而該指摘或傳述之事必須是具體或可具體之事。
公然侮辱罪︰指在多數人可共見共聞狀態下抽象謾罵
2007-06-25 04:54:0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