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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自由罪(有前科) 判刑1年6月 是否符合這次減刑?
(犯罪日確屬犯罪基準日前)

犯罪人已於今年4/19 到地檢報到 羈押日是不可計算於刑期內
那刑期計算 到底是怎麼來計算的阿?
以30天還是以31天?

1年6月等於18個月 如有受惠 刑期減半就是9個月
那減刑後是否還可申請假釋?
(找過很多資料 得知 累犯 服刑需逾三分之二 )
如果可以申請假釋 需服刑滿6個月 方可申請?

因為不懂 懇請各位大大幫我解答 謝謝!

2007-06-21 00:27:0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那通常會羈押在看守所幾天才會移至監獄?

2007-06-21 23:59:55 · update #1

那看守所收容的刑期範圍是?

2007-06-23 23:58:26 · update #2

4 個解答

**有的,符合這次減刑。
**在看守所羈押的期間日數,都可以算入刑期,如果當時羈押 20
天,刑期就可減掉 20天。
刑期算法是看判決,如果判決拘役,那就是以一天一天算,如
果是判決六個月,例如 > 4/19入監,那10/18期滿,10/19出獄。
如果判決六個月又20天,那就10/18再加20天。
判月以月算,判天以天算。運氣好在 2月時少關 2天。
**一年六個月,經減刑後,剩九個月,由於是累犯,還沒到提報
假釋條件標準時,就已出獄了。
因為最基本申請提報假釋條件 > 二級受刑人,要連三個月作業
,教化,操行,都要三分以上,而且又是累犯,責任分數比初
犯多三分之一,所以來不及申請提報假釋。

2007-06-23 18:34:44 補充:
刑期超過看守所收容的範圍,每個看守所都會固定時間移送至監獄,都會由檢方法警戒護移送,如果新入看守所當天剛好是移送日
,大都會在看守所待一星期,等待下次移送車班。

2007-06-23 18:38:10 補充:
如果刑期符合看守所收容的範圍,就直接留在看守所執行。

2007-06-25 14:19:15 補充:
各看守所的收容範圍有所不同,有的收一年以內的受刑人,有的是
一年半以內,有的是三年以內,有所不同。

**想更了解實際情形,可上各看守所網站,都有詳情介紹。

2007-06-21 06:46: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az331.pixnet.net/blog

2014-11-08 23:04: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dearannie仁兄說的沒有錯..
報完假釋申請到核准我看他也差不多要出來嘍..

2007-06-21 06:29:1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妨礙自由罪判刑1年6個月,有符合這次減刑,刑期計算由判決日起算,刑期減半只剩9個月,若可以申請假釋,累犯需服刑滿2/3刑期(6個月)才可以申請,但是說不定等核准時,大概已經出獄了.

2007-06-21 06:03:1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Dearannie888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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