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在新聞上有看到減刑的消息.想請問各位大大.因朋友他被告動產擔保交易法.被判3個月得易科罰金.但因為繳不出來而進去執行.他這樣有構成減刑條例嗎?
如果有能減多少..何時開始?
煩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因她老婆懷孕小朋友快出世了.想問看看來不來的及回來陪她生產..謝謝各位
2007-06-21 15:48:3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雅瑟風流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十方大您好..就您回答的第4條我有點不懂.意思是說要一年6個月以上才有達到減刑的標準嗎..但您最後又說我朋友可穫得減刑??
有點被搞混...
2007-06-21 16:06:46 · update #1
本案需易服勞役四十五天後始免其餘刑之執刑
請發問人參考一下
別輕易遭不法人士詐騙唬隴
祝您平安
2007-07-18 18:37: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減刑從7/16開始實施,你朋友是可以得到減刑的。
**可以減一半刑期。剩下一個半月刑期,如果7/16當天已執行一
個半月刑期以上,當天就可以出監了。
2007-06-21 17:07:1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