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六十幾年的時候某人欠我父親一筆錢, 以一筆土地作為抵押, 但是後來錢還是沒還, 人也不見了一直找不到, 土地也就一直押在那兒, 想說反正他要拿回這筆土地時總會出現吧, 忽然事隔三十年我父親收到法院傳票, 成了被告要求塗消這筆土地抵押, 由於我們都不是法律專家, 根本不知道債權追討有十五年時效的限制, 抵押權再五年也就失效, 每人欠錢沒還是事實, 土地抵押也是事實, 但忽然欠錢的人就沒欠錢了, 而我父親卻變成被告要求去塗消抵押, 難道說以後欠錢只要躲起來二十年, 而對方也不懂法律, 那就不用還錢了啊? 這樣的法律對我們這些不懂法律的小老百姓, 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父親(債權人)的權益呢? 最氣的是欠錢的人還是不出面, 只委託律師代理訴訟, 實在是很霸道, 有人可以告訴我該怎麼辦嗎, 我父親已經八十幾了, 不想讓他受到太大的刺激 ... 謝謝!
2007-06-21 12:33:1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秦小姐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法律有中斷時效的制度,人躲起來還是可以去中斷時效 ?..............倒是第一次聽說人躲起來可以中斷時效!
2.由於我們都不是法律專家, 根本不知道債權追討有十五年時效的限制, 抵押權再五年也就失效, 每人欠錢沒還是事實, 土地抵押也是事實,這都沒錯.........但是您們讓權利睡著也是事實!
3.這樣打官司對你們很不利,官司輸了,您們除了要塗消抵押外,還要負擔訴訟費用,很不利!
4.您們的思考方向應該是要降低停損點,評估一下訴訟勝敗的機率,如果不高,不要連訴訟費用一起賠下去!
5.律師是代理人,欠錢的人不出面,找他的律師也一樣的!
6.塗消抵押的被告有很嚴重嗎?有要您們賠錢嗎?如果沒有,塗消抵押給他就算了!省的煩惱!
7.難道說以後欠錢只要躲起來二十年, 而對方也不懂法律, 那就不用還錢了啊?.....也不是這樣說,因為他既然躲起來二十年,你父親本來就可以實行抵押權,拍賣取償,但是您們讓權利睡著,法律為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關係懸而未決,才會創出消滅時效的制度,希望債權人盡速行使權利,法律已顧及雙方的利益。除非對方撤回起訴,否則.....塗消抵押權的設定是免不了的!
2007-06-21 15:37: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aniel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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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8 08:27: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upu 1 · 0⤊ 0⤋
現在還可以嗎? 具體作法為何? 我們不懂啊!
2007-06-21 13:06:0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秦小姐 1 · 0⤊ 0⤋
法律有中斷時效的制度
人躲起來還是可以去中斷時效
2007-06-21 12:49:2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