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有一個問題 我也很替他煩惱
他媽媽的姐姐
生了一個女兒(較年長)
他和那個女兒算是青梅竹馬
兩個互相喜歡
請問
表姐和表弟可以結婚嗎?
法律怎麼規定的
血親會有什麼後遺症?
就我所知 很多古人都可以通婚
為什麼現在不行了
2007-06-20 13:00:22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金錢遊戲 2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婚姻與離婚
這樣算幾等親ㄋ
2007-06-20 13:09:28 · update #1
基於優生學的考量,法律規定六親等以內不得結婚。
表弟跟表姐的關係應該是四親等~~
所以法律是不允許的。
民法第983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 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血親會有什麼後遺症?
只是生出來的後代會有生理上的缺陷
近親繁殖會因為劣等基因的重新組合而顯現預期外的胎兒,
如巨形胎、水腦或畸形胎等,尤其當發現胎兒胎位不正時,便很難順產。
因此選擇配種對象,就同一品種而言,最好能避開三等親。
兄弟姐妹應該也是相同狀況
2007-06-20 13:20: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不能結婚
因為是在台灣這保守的國家
是日本人的話就可以了
2014-02-25 21:36: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鈴井音 5 · 0⤊ 0⤋
從遺傳學的角度來看,近親結婚容易導致胎兒病變,因此我國民法中規定,旁系血親在六等親內不可結婚。
就你朋友而言,表姊和表弟是四等親!
下面是算法
自己-媽媽-奶奶-阿姨-表姊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古代沒有遺傳學,在以前歐洲都認為貴族才能和貴族結婚。
但是這個做法在遺傳學上是不好的,因為家族遺傳性的疾病出現的機會會大增。
在歐洲有些貴族的大家族,因為都是近親通婚,造成最後整個家族的滅亡。(因為到後來,家裡的人都得到相同的遺傳疾病)
這在DNA或是遺傳學的課程裡都會提到這些例子。
2007-06-20 17:30:36 補充:
表姊弟能不能結婚,答案是不行的!
如果兩個人還年輕,只是互相喜歡,我想還有機會把感情停下來,否則將來只會更痛苦。除了外界的壓力,還有可能造成家庭的分裂!
如果兩個人真的是真心相愛,在深思熟慮之後,真的想要長久在一起的話。我想結不結婚都無所謂吧!
天涯何處無芳草~
(因為不小心刪掉,所以只能放在意見囉^^")
2007-06-20 13:29:5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r.Bug 3 · 0⤊ 0⤋
1. 民法 親屬編 第983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 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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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姨表兄妹追溯到外祖父母的親源為四親等,不可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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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優生學上近親通婚後代易發生遺傳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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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過去民法修改前的婚姻仍予承認,之後的婚姻當然無效
2007-06-20 13:12:0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iamdcdc 1 · 0⤊ 0⤋
我記得法律上表姊弟可以,但主要是雙方家長可以接受嗎?
還有如果懷孕千萬記得去作羊膜穿刺,以確保小孩出生沒問題,不然小孩出生造成大人跟小孩的困擾。
2007-06-20 13:07:1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小弟 6 · 0⤊ 0⤋
不可以的,因為近親結婚會有很多的問題
何謂近親通婚?
父母雙方在同一個位置上帶有相同致病基因變異的機會,會因為父母雙方彼此有血緣關係,或是曾經有過共同的祖先而增加。這樣的情況我們稱雙方互為「血親(consanguinity)」。
根據統計,一般夫妻(沒有特別疾病或風險)生下死產,新生兒死亡及重大先天畸形的機率為2~3%,若為近親通婚,則這個機率會增加為3~5%;但當親緣關係大於三代時,這個機率就相當於一般人無異。
所以,對罹患重大先天畸形有影響的近親通婚狀況是在三代之內(見圖一),而其影響的程度大約是正常人罹病機率的1.5倍左右,因此,為了減少因自體隱性遺傳所造成的重大先天畸形發生,遺傳學專家們建議血緣關係在三代內不要婚配,而本國的政府也規定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通婚(出自民法第983條)。
2007-06-20 13:05:3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3 · 0⤊ 0⤋
以前的說法是親上加親 雙喜臨門 但是隨著世代的改變還有風俗習慣 有於現代醫學的理論 說近親有血緣關係的人如果有性行為可能會導致遺傳疾病的發生 所以才會訂定這樣的法律
2007-06-20 13:04:28 · answer #7 · answered by 言書小弟*瓦歷斯 5 ·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