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家在很久以前的時候有申請移民美國
並在1997年時收到通知表示已收到我們的移民申請
在今年初時已收到信件通知我們已排到了
但是我今年已26歲(實歲),我還可以跟父母一起移民嗎?
當初是我阿姨提出申請的
只申請了我媽
我爸和我們姊弟是附屬於我媽下面的
麻煩懂移民法的大大們幫幫我謝謝
2007-06-16 01:21:1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庫倫鄂圖 3 in 教育與參考 ➔ 出國留學
我還沒結婚
超超過21歲有影響嗎
2007-06-16 18:40:53 · update #1
我找到一篇文章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5092603122
你的狀況是許多辦移民的人共同的困擾...在等待排期的同時
已經21歲超齡..法外留情??別鬧了...規定就是規定...現在唯一能救妳的...
就是2002年由美國總統簽署生效的 "兒童保護法" C.S.P.A.......
此法案允許超齡兒童保留原有資格..但並不是適用每一個人......
不過..依我看妳文章中所提到的時間點來說...我個人認為你應該有機會...
只要你輪候到排期的時間..早於21歲生日當天...能適用此法案的機會就很大.
否則..我不是嚇你..一但你這次失去機會..再來要用妳父母重新辦你過去...
最快通常也不會少於五年...最慢有可能要托到十年....
所以有機會就別放棄..如果你很在乎的話.......
先回答我幾個問題我再幫你看看有沒有機會....
1:美國在台協會寄來的面試通知中..有沒有包含你的名子...
2:你的生日..年月日都要.....
3:你們家的移民排期籍種類,這是很重要的資訊..排期你可以問你父母..
通常是199X年X月X日..還有種類...就是當年你家是以何種資格辦的..
以上資訊缺一不可...如果你能問到的話..讚幫你看看
但是目前要了解的是說..你輪候到排期...
是在你生日之前或是之後..如果是之前..那能夠移民機會就很極大...
如果是在之後..但時間差沒有很多...也還有機會.....
所謂的排期時間..並不是指接到信函的時間..解釋起來會有複雜...
當年你家申請移民核准之後...移民局就會給你一個 "優先日期"...
然後..每個月美國國務院..都會公佈優先日期的進展...只到你所屬的那一類..
的日期大於你的 "優先日期"....你們就可面談....所以你必需要問一下..
你們的優先日期是何時...還有分類是哪一類..如果是依親移民的話..有五類..
F-1 F2A F2B F3 F4....
2007-06-17 03:26: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erry H 7 · 0⤊ 0⤋
你結婚了嗎?
2007-06-17 19:57:29 補充:
能不能適用兒童保護法 C.S.P.A,要經過詳細的計算
如原始的I-130的申請日和批准日、優先日期、排期輪到日和你的生日,全部的資料配合一起計算才行,若計算結果出來這個你是不能被包括在內的話,那麼就只能等你父母移民來美拿到綠卡後再提出申請
到時你用F2B身份排期,如果你結婚的話,會連這個資格也失去
在你父母拿綠卡5年順利歸化公民後,你的排期身份由F2B升為F1,時間會大幅提前
以上,就是可能的情形了
2007-06-17 15:57: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ircuit藍 7 · 0⤊ 0⤋
你超過21歲己無法隨同父母利用第四優先的名額移民
以下為2007年6月移民排期表依照你說的時間點你們應該尚未排到 ?
第一優先
公民未婚子女 F1
6/01/2001
6/01/2001
第二優先
2A 綠卡配偶/未婚子女(21歲以下)
(A) 4/22/2002
(A) 4/22/2002
2B 綠卡未婚子女(21歲以上)
(B) 12/01/1997
(B) 12/01/1997
第三優先
公民已婚子女 F3
5/15/1999
5/15/1999
第四優先
公民兄弟姊妹 F4
6/08/1996
2007-06-16 04:49:5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J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