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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男友他6月6號被關進去桃園看守所ㄉ~我ㄉ身分只是他ㄉ女朋友 能辦理增加接見ㄇ??如果我沒有去找立委幫忙~~那辦理增見 真ㄉ有辦法會面到他ㄇ??有限定辦理ㄉ時間ㄇ?

2007-06-13 12:07:2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傻俏妞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他應該算是受刑人吧 因為已經判決ㄌ!6月6號進去桃園看守所ㄉ
我不能辦理會面ㄇ?接見是啥ㄇ意思?接見是只能拿東西給他 但是無法看到他ㄉ人 是ㄇ???有點不懂><第一次碰到降子問題
我是想會面他見見他ㄉ!

2007-06-13 17:28:17 · update #1

3 個解答

**首先妳要確定他的身份是什麼 ? 被告,受刑人,觀察勒戒。
**如果他是被告身份,妳可以直接拿身分證去登記辦理接見。
**如果他是受刑人,剛入監只限三親等親屬接見。
**如果他是勒戒身份,只限直系血親,配偶,接見。
**找立委辦增加接見是可以的,但是還是少用,畢竟那是非正常
程序。如果請立委辦增加接見,只要監所長官核准,就可以接
見,但辦一次只能接見一次。在平常接見時間都可以辦理。

2007-06-15 10:18:05 補充:
接見就是去會客,去看他的意思。

要等到他晉升三級受刑人時,妳才可以去看他。

如果以後可以接見,可以寄入一些菜餚或在販賣部買些零食給他,
但是現在雖不能看他,仍然可以在販賣部買些零食給他,或寄些錢
給他。

2007-06-13 15:16: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首先,須先釐清,男友被關入桃園看守所之原因為何?係受刑人抑或因案羈押,若係受刑人而無他案調查中者,則可能較無禁見問題,若係因案羈押,則須先詢問看守所人員,男友是否禁見,若係禁見,當然無法面會,若否,則應可辦理面會,面會之手續、時間可直接電詢看守所,毋庸透過律師或立法委員,因若是禁見之人,除了辯護人外,誰都無法接見。

2007-06-13 15:17: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莎拉 2 · 0 0

應該不行喔
應依刑事訴訟法規定 妳應可申請接見
可帶些東西進ㄑ看他 但不寒禁止之物喔
不用找立委 找律師較實在ㄌ
探望有限時ㄉ 問看手所ㄉ人ㄌ
期間就他在監時間

降懂ㄅ 有問題再研究
如滿意 給最優喔!

2007-06-13 14:10: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御法~為權利而戰ㄉ一族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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