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話長,本來是該勸合不勸離的!但…自己的哥哥真的很差勁,既不會疼愛老婆,嗜賭、愛吃檳榔、發起瘋來漸漸會使用暴力。所以,為了嫂嫂和他倆個兒子,只好上網請求大家的幫忙?乾脆放他們自由,別再讓哥哥摧殘了。畢竟小孩無辜,嫂嫂也是很可憐。或許會幸福一點吧?
所以…如果有人知道該怎麼幫忙辦離婚,請幫忙回答問題吧!
另外,請問,如果離婚成功,小朋友跟著媽媽回越南,是否能在越南讀書呢?(小孩如果沒書唸,真的也挺慘的。)
2007-06-03 15:49:51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其他:家庭與人際關係
孩子持台灣護照回越南,將面臨居留與就學難題!
或許可請益 :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 台越兒個案故事
blog.xuite.net/chuan1960/edfbwomen?st=c&re=list&p=1&w=512594
2007-06-04 05:20: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huong 6 · 0⤊ 0⤋
欣賞你的為人
不像有些家屬成了虐待的共犯
加油呦
好心會有好報的
2007-06-05 08:35: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霖 1 · 0⤊ 0⤋
民法1052條第二項〝難以維繫婚姻之重大事由〞
您的嫂嫂的情況其實很簡單,夫妻如果處於長期不和,表示夫妻之間的關係已經長久處於難以回復的破綻,所以依照"破綻婚姻"的立法,您的嫂嫂可以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二款的"難以維繫婚姻的重大事由",來請法院裁決離婚。
法院在接下案子之後,就會審視夫妻雙方目前的相處情況,並判斷目前的分居狀況,是否嚴重地影響其婚姻關係的維繫,並參考夫妻之間離異的意願,來做最後的定奪。
而且不侷限於雙方的長期不和,如果夫妻之間有任何一方的行為不檢,比如說不務正業、違法亂紀、肢體或語言暴力、性生活不協調等,也都可以依此條款來申請判決離婚。
至於孩子到越南後是否可以讀書,那就要看您嫂嫂的情況了。在台灣是每個小孩都有受教權,沒讀書的小孩反而會被社工關切,但在越南就不一定是如此了。
2007-06-03 19:31:5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如果長期受到暴力...就該離婚..畢竟狗是改不了**的...
第一..收集驗傷單..一定要驗傷
第二..錄音..他的言語暴力..恐嚇..都可以佐證
第三..孩子如果間接受到虐待(虐打.忽略..)也要去驗傷..孩子滿7歲方可以孩子意願跟著媽媽
你們也要幫著她..告訴哥哥他一個人不適合帶孩子..畢竟孩子由媽媽照顧是最完善的...我離婚快4年..有3個孩子.之前由前夫照顧..不到2年他就受不了了..要孩子回來..還冠冕堂皇的說孩子比較需要母親...因為家暴離婚不說..孩子每天的生活起居..讓我看了差點沒瘋掉..離婚是不得以的選擇.如果一個雙親家庭不能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家庭...給的是週而復始的傷害...那不如仳離..媽媽給的是全部的愛和關心..不用擔心受怕..相對的.孩子接收的也是媽媽正面的情緒..對孩子何嘗不是件好事...千萬別為了孩子隱忍..那是不公平的..如果他們回了越南..你們應該每月給他們一點生活費...應該不過分吧...畢竟是你們家的孩子啊.....
2007-06-03 16:12:5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及田 2 · 0⤊ 0⤋
是否想辦法幫助你哥成長比較有助益?
這裡有類似你的困擾問題
或許對你有幫助: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052903290
若需越南佛學網站可連結:
http://www.drbataipei.org/
2007-06-03 16:08:0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一一一 6 · 0⤊ 0⤋
你到生活法律去詢問比較多懂相關問題的人回答喔@@
基本上可以申請離婚(不過要有驗傷單)
2007-06-03 15:56:4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喵喵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