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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一張簡易判決書.內容是這樣的
本院判決如下
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意思是說 我也可以罰900X40=36000 就可以不必坐牢40天了嗎
錢繳完了之後.此案就這樣結束了嗎.我就沒事了嗎
那這樣會有前科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罰金要如何繳.後續我還會收到什麼的文件.
請懂法律的人.拜託解答我的問題.感激不盡.
越詳盡越好..拜託

2007-06-01 06:06:5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太感謝大家的回答..終於鬆了一口氣.
雖然還要繳36000.=.=\\ 不幸中的大幸.阿彌陀佛!!
我是違反商標法..那有沒有可能 前科的紀錄會銷掉
畢竟前科的紀錄不是很光榮...

只是期待著 有沒有可能 連前科的紀錄會消失.
因為聽說好像有些前科紀錄會不見.但要在規定期限內不得再犯任何事.才有可能...所以我還抱著一絲絲的希望

我要趕快跟我媽說...讓他先鬆一口氣..讓他放心

真的很感謝大家..謝謝你們!!

2007-06-01 06:38:53 · update #1

4 個解答

**現在只要等檢察官的執行通知書即可,收到執行通知書,依照
所註明之日期時間,帶身分證,到地檢署的執行科報到繳錢,
你說的沒錯,繳 36000 元就沒事了,不必坐牢,記得要拿收據
。接下來不會再收到任何文件。
**拘役是刑的宣告,所以是有前科的。

2007-06-01 06:22: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無論你收到是否為不起訴之類的判決書....
在警局調閱出來的資料都會顯示出來...
像我自己...
當初向朋友借錢...朋友又向他的朋友借錢....
雖然托了二年多(快三年了)才結束掉...
收到的是一張不起訴處份書...
但在警局裡調閱資料時.....
仍然有那個前科在........
唉~~~~~!!!這個前科真的很冤枉.......

2007-06-01 19:50: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my 5 · 0 0

如果願意接受裁決,提前去法院繳納罰金也是可以的.

2007-06-01 06:33: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Dearannie888 7 · 0 0

沒錯~ 就是900*40日 =36000就是你要繳的罰金
市結束但是前科紀錄還是會在阿~ 而且要看你的案件是哪種的有的匯有期限內無再犯就會消掉
繳罰金的部分應當有查詢電話可以詢問 或者你知道你案件的書記官市哪一位直接打去問更清楚~
希望能幫到你^^

2007-06-01 06:22:3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喵來了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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