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寄書去看守所!
但是後來才知道是要親自當面拿給他才可以!
可是我現在不方便去!
可以請他家人或朋友幫我拿給他嗎?
可以的話,要怎麼說呀?
就是要怎麼說,看守所的人才願意讓他們拿給他勒?
2007-05-30 19:40:5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no nickname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要請問一下,他在看守所是什麼身份呢 ? 被告,受刑人,觀察
勒戒,有沒有禁見 ?
**如果以沒有禁見為前題,他如是被告身份,可以請他家人或朋
友去辦理接見,再寫寄物單,把書寄送進去。
**如果是受刑人身份,三級以上受刑人就和被告一樣,家人或朋
友可去接見及寄物。如果是四級受刑人,那就只限三親等親屬
才可以去接見及寄物,朋友就不可以了。
**如果是觀察勒戒身份,就只限直系血親及配偶才可以去接見及
寄物,兄弟姐妹及朋友都不行。
**書籍寄入不是當面拿給他,而是要寫寄物單寄入,經檢查無誤
後,蓋檢查章確認,才會轉交給他。
2007-06-01 07:01: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看守所並無限制一定要什麼人,
才可以把東西交給他吧,
主要癥結在於,
該書內容是否許可戒護人閱讀,
以及檢查是否夾帶違禁物品而已.
2007-05-31 04:45: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閒雲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