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全世界(德國、義大利、英國.....)都找不到符合這種要求的塗料?台灣廠商有許多拿到標檢局合格認證,誰能幫我解答這種怪現象!謝謝!
參考資料:CNS 6532、 CNS11728
2007-05-27 10:11:56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氣龜 3 in 藝術與人文 ➔ 其他:藝術與人文
1. CNS 6532 - A3113
公布日期:1980年7月9日
第一次修訂日期:1993年12月10日
修訂公布日期:2003年10月9日
2. CNS 11728 - K2146
公布日期:1986年10月24日
第一次修訂日期:1995年7月29日
修訂公布日期:2000年5月8日
3. 由於連續發生〝衛爾康餐廳〞、〝論情西餐廳〞...等等死傷慘
重之火災事件,政府才將塵封已久法令拿出來被運用在〝建築
技術規則設計篇〞第五節 內部裝修限制--第88條。
4. 耐燃透明塗料已列為〝應施檢驗商品〞;故必須具備出廠檢驗
合格暨市場查驗之作為。
5. 用途皆在室內裝修工程中,所採用場所為公共空間(商業空間);
若有意外發生必定有傷者。
6. 防火透明塗料界,有位陳姓老闆,2005年曾公開說了一句話,
〝100件透明防火漆工程,至少101件抽驗不合格〞至目前,我還
搞不懂為何會多1件?
2007-05-31 09:21:17 補充:
1.台灣防火工程界目前的環境,很適合以下動作................
承包商偷雞摸狗,材料商為虎作倀,官員互推監督責任,眾奸商們樂的有樣學樣...........如此惡性循環下去;產、官、學、研的專家不斷地製訂更嚴格的法令,在執行面上卻依然故我維持草率從事作風。肯定還會發生類似 82年~83年重大火災悲劇!千萬別讓廠商膜拜以下傳說......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
2007-05-30 13:34: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闇影 2 · 0⤊ 0⤋
請問 月小芸 既然有工廠能此產品,
坊間為何捨耐燃產品不用而使用捨不燃產產品 ? 是什麼原因 ?
價錢原因 ? 設計錯誤 ? 偷工減料 ? 監造不實 ?
2007-06-06 09:05:31 補充:
謝謝月小芸 。
(不好意思, 我的問題錯字連篇)
2007-06-03 11:59: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travelpa 7 · 0⤊ 0⤋
我工作的工廠,在89年就開發,認證完成耐然三級的夾板,至今96年賣不到100片,還遭到其他的建材行譏諷!笨蛋!這些事情應該由標檢局反省檢討,優良廠商都不保護,還替自己辨解。
合法廠商(耐燃防火透明漆)以合法掩護非法作假牟利,標檢局不理不管,實在應該打屁股。
至於該材料(耐燃防火透明漆)市場評語好壞,我也不多說,各位大大心知肚明,應該禁止,或加強管理查驗工地。
2007-06-04 09:49:49 補充:
給〝不好意思大師〞
從89年開始,雖施行室內裝修材料限制主管機關,(不知是營建署或標檢局)立法又不管制。大家認為反正透明防火漆與一般普通漆,除非用過真的,才知道如何分辨真假。---這是經過許多時間、市場反應的現象。
至於〝不好意思大師〞所提〝捨耐燃三級材料不用而用耐燃一級(即不燃材)〞?
所謂不燃材,除法定材料外而能通過台灣CNS測試標準,99.9%皆為氧化鎂板、矽酸鈣板、水泥板等防火板材料。如果按CNS6532標準要求,防火板面貼任何材料皆需要符合測試標準(化粧板、積成材),又
維持在耐燃一級的要求,到今日尚無廠商通過測試;如果主管機關IN起來,嘿….我的年終獎金就數不完了。
2007-06-01 13:35:4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內政部規定只要取得該部審核認可或經標檢局檢驗合格者都視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十八條之「耐火板」(耐燃二級)或「耐燃材料」(耐燃三級)。
內政部自87年起已不再審核防火塗料,故現在廠商只能拿標檢局合格證。
如內政部取消防火塗料可視為耐燃材料之規定,怪現象將可解決
2007-05-31 13:26:0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lambert 1 · 0⤊ 0⤋
CNS 6532 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耐燃性之試驗法
CNS 11728 建築用防火塗料檢驗法
外國的廠商不會自動到臺灣來做檢驗,通常是國內的代理商,為達到規範要求而自行送檢,
國內的規範都抄別人的,應該不會說達不到要求的.編號不同罷了.
2007-05-28 07:19:4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短暫的根源在於永恆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