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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知道的大大幫我解答一下..
前幾天有警察到我家找我先生..可是沒有找到我先生..
留了張紙叫我先生21日到法院報到...
我先生去了...因為我下班聯絡不到他..
晚上七點我就自己騎機車去法院找他...
到了法院我才知道我先生因為詐欺案遭到拘提..
交保金一萬...我問了那裏的法警...他們說我先生說沒錢
只好移送土城看守所...就我知道我先生跟我說第二天要開庭..
我問過法警..他們說沒有資料看到我先生明天要開庭...
那這樣的話..他大約會多久要開庭...
因為他那時去法院時..把我的身份証拿去..本來要幫我領信的..
現在想去看他..身上都沒有任何証件...
我有沒有辦法把看守所把他東西中..我的証件拿回來嗎..
要不然還要回東部重辦....
我不能一天沒有工作請假....
他現在不在..我每天都要用我工作的錢來還人.
還有小孩子的吃飯錢...我真的不知道他那時才要開庭...
有沒有辦法問的到的....

2007-05-21 19:58:4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如果他真能交保的話,而妳有錢,就去法院辦交保。
如妳沒錢,而要拿回妳的證件,妳去接見他時,告訴妳先生,
請他向他主管拿一份正式報告單,上面寫上指名由妳領回妳的
證件及其他要領回之物品, ( 他本人的身分證不可領 )。經主
管及層層長官蓋章核可後,妳就可以到看守所總務科保管處領
回報告單上所寫之物品。報告單流程大約二~~三天。
**妳先生要開庭,法院會送達傳票給他,妳去接見時問妳先生即
可。如果妳先生沒被禁見的話,每天可以去接見一次,因為他
是被告身份。

2007-05-22 07:19: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打電話詢問地檢署承辦的書記官
1、跟他表示籌到交保金,請他轉告檢察官
2、如果真的沒有錢,請他轉告檢察官發還先生的物品,大致上那些隨身物品沒有被查扣,只是羈押的時候先代保管而已

2007-05-22 07:09: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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