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年前因為跟家人意見不合
故而離家 但是我騎走的機車
雖然都是我在騎 但是名字是掛在我哥名下
今年四月初 我哥因為不想要在幫我繳交牌照稅等等的機車費用
就向監理站報過戶 想要把這機車轉到我名下
但是我本人不在場
監理站的人員就叫他像警局備案 備牌照遺失
之後他也備了案
四月底 警察找上我 以竊盜現行犯逮捕我
當天 雖然我哥有到場解釋
我卻還是得被移送地檢署
在移送地檢署的途中 有個警察不知事情來由
隨口跟我聊了起來
問我是為何要竊盜
我說了原因 他又跟我說
如果不是我哥誤報 就是我真的竊盜
也就是不是我哥有事情 就是我有事情
想請問各位懂得法律的大大們
如果我哥撤銷告訴 是不是就沒事情了?
(現在案子已經在地檢署)
倘若我哥撤銷了告訴 我還會有前科的紀錄在警方那嗎
因為竊盜是公訴罪 實在是很怕會對我之後想要換工作
想要像銀行貸款什麼的會有很大的影響
由於我是4/20那天被告
那麼法院大約會多久才通知我去再次開庭?
實在等的好心慌
2007-05-20 07:00:5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后.這很離譜耶.
首先.監理機構怎能這樣去告訴你ㄍㄍ.就算是牌照遺失再申請下來還是你ㄍ的名子.跟過戶一點都不搭嘎.
你ㄍㄍ的報案三聯單ㄋ?是怎樣寫?說車牌被拔或被偷了嗎?還是整車被偷?
上法院了.這不是撤不徹銷的問題.而是當初報案怎麼說.到時你ㄍㄍ就將你開板說的情形說出來.然後說車子不是被你偷的.一定要強調原本車子就是你在使用.他知道的.只是因為吵架你離家找不到人.所以出此下策.
重點是你一直在使用這部車而他知情.你一定佔住這一點.
有民間汽車出租行車子人家不還.去報案竊盜用警方力量找車.那人最後被抓到啦.我開庭有碰到車行老闆告訴我的.
最後竊盜沒成立.車行老闆也沒事.但是被檢察官罵了一頓.
2007-05-20 11:52:53 補充:
出庭不一定啦.但一定會在14天以後.
2007-05-20 21:45:26 補充:
沒事的話就不會留下前科.
跟家人好一點啦.
2007-05-20 07:52: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臥雲眠月伴星醉 7 · 0⤊ 0⤋
你講的真是離譜.
哪有做ㄍㄍ的去告ㄉㄉ.
犯過來告他污告.
然後跟他談條件.
要撤一起撤.
2007-05-28 08:30: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您哥行為應有涉及...誣告罪
2007-05-21 10:35:4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oo 7 · 0⤊ 0⤋
竊盜罪雖是公訴罪,但五親等親屬以內,竊盜是告訴乃論,快去撤銷吧 !
2007-05-20 08:48:2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