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
因毒品案件要勒戒,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勒戒21天可以請代書還是律師寫請願書?再加上文件處理7天,只要在所內表現良好就可以提早出所?
真的有這種事嗎?這是要如何辦理?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嗎?
另外~
如果去勒戒的那一天,驗尿時,依然驗出有毒品反應,
會需要戒治嗎?還是那天驗尿的結果不會影響勒戒天數呢?
還是一樣只是勒戒呢?
2007-05-19 13:38:5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十幾年前曾有前科...但沒勒戒~!只有罰款.........................
2007-05-19 14:30:30 · update #1
**那是不可能的,你看的 21天是以前舊法時勒戒期是一個月以內
,現在是新法勒戒期是兩個月以內,寫請願書沒有用的。
**如果勒戒入所那天驗尿有毒品反應,那表示在五天內仍有施用
毒品,這在勒戒期的分數上會加很多分的。勒戒期間的分數,
到最後結案時,分數超過移送標準時,就會送戒治。
勒戒天數大都在四十多天到五十多天,所以在所內的態度表現
也會影響分數的。
**十幾年前的前科不會影響這次的勒戒。但在五年內的毒品前科
,會加很多分的,其他前科也會加分,只是比較少。
**入所時或入所後有毒品戒斷現象,送戒治的機率非常的高,所
以千萬不要再施用了。
2007-05-19 17:33: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戒毒階段的施行:
1. 生理解毒:
(1)
基本上,藥物濫用成癮者或吸毒病犯於進入戒毒程序後,例如入院或強迫戒治時,將在 醫護人員的照護下,進行生理解毒,一般約為期三至十天,可能給予藥物治療 、 實驗室檢查 、 放 鬆訓練睡眠衛生指導等﹔此時以減緩患者因停止吸食毒品所帶來的生理不適症狀為主。
(2) 生理解毒管道:
A. 目前公立醫院精神科全面開辦藥癮治療特別門診,提供吸毒者能自動至醫療院所求治服 務的管道。 90 年衛生署公告指定辦理藥癮治療業務醫療機構共計 134 家。
B. 民間提供宗教勒戒輔導機構有:
a. 基督教沐恩之家系統:包括高雄市行政中心 、高雄縣 大寮輔導所 、 屏東縣輔導所 、 新園鄉女性輔導所。
b. 基督教晨曦會系統:包括台北市姊妹之家 、 台北縣永和市門徒訓練中心 、 苗栗縣晨曦會 輔導村 、 台南市更生晨曦輔導所 、 台東縣輔導所。
c. 台灣基督教主愛之家系統:例如花蓮輔導所。
C. 法務部:
A. 戒毒對象:專門針對吸毒犯之戒毒,目前除暫時於所屬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所設置附設 勒戒處所外,亦將依已公佈之“醫院附設勒戒處所委託辦法”逐步移往指定的公民營醫院附設勒戒處所進行戒毒。
B. 主要藥物濫用戒毒內容:除了對吸毒病犯進行生理解毒之勒戒作業,並對其進行觀察以 判定有無繼續施用病毒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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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心理復健戒治:藥物濫用之心理復健方式:
(1) 生理解毒後將施行心理治療 、 職能治療等心理復健戒治項目﹔傳統上約為期 15~30 天,除可能 給予人格特質檢測等心理測驗外,另施予疾病認識心理治療 、 團體治療 、 家屬會談 、 藥物治療及 預備出院後生活安排等衛生教育﹔此時多以加強患者持續維持戒毒狀態的態度與毅力增加患者 及家屬對藥物濫用身心危害知識的了解 、強化患者自我調適及因應技能為主,基本上已透過統合 個別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家族治療等心理復健措施之提供,史成癮者進行重返社會的準備。
(2) 心理復健戒治管道:
A.國內心理復健機構包含各醫療單位及民間宗教戒癮輔導機構:
醫療體系:例如台北市立療養院之“象山學園”、衛生署草屯療養院之門診、高雄市凱旋 醫院之門診、國軍北投醫院之門診等等。
B.民間宗教戒癮輔導機構:
如財團法人基督教晨曦會、台灣基督教主愛之家、財團法人基督 教沐恩之家、主要經由福音課程、過來人的帶領及提供身心靈全面教育以增強其戒癮動機,學習自我肯定及良性的人際互動技巧,並建構積極的人生觀念。
C:法務部:法務部於所屬 16 所監獄、一所少年觀護所設立治戒所,提供吸毒犯之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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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藥物濫用之追蹤報導
(1) 出院後之社區復健期多以門診方式進行追蹤輔導或建議轉介至中途之家﹔此外,近年來 陸續有不少戒癮機構注意到後續追蹤的重要性,而逐漸加強有關諸如主動性個案負責人等之後續追蹤輔導設計及追蹤輔導的比重。
(2) 追蹤輔導管道:
A. 醫療系統:目前包括台北市立療養院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草屯療養院、花蓮玉里榮民醫院等精神醫療網核心醫院皆持續加強出院之藥癮病患建檔及轉介系統﹔另外,亦嘗試針對由醫療機構轉介之藥癮病人、完成觀察勒戒病患心理復健及追蹤輔導服務。
B. 更生保護會:更生保護會除著重吸毒犯出獄後之追蹤輔導工作 、辦理中途之家外,並 加強輔導就業、就學等各項保護措施,以輔導其自力更生。目前更生保護會於基隆、台北、 台中、台南、高雄、屏東、花蓮與金門等地均辦理收容輔導業務﹔次外,亦借重基督教主愛之家 、沐恩之家、更生團契等輔導戒毒經驗,由更生保護會轉介吸毒犯受保護人,以合作模式於高雄 、屏東及台南三個輔導所,進行吸毒犯出獄後的心理輔導與就業、 就醫、就養、就學等,除試圖銜接並確保監獄之心理復健成果外,並積極協助具受保護人身分兒 有意願戒毒之吸毒出獄人重歸社會。
基本上 戒毒是一連串痛苦難敖的路程 一班人是很難有這種知識或是能力去
幫助其他人戒毒的.還是請你幫他找合格的醫療機構幫他才是事半功倍的做
法.
2007-05-19 13:46: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爆米花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