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他未成年時懷孕....墮胎
但是現在被他家人發現
事隔快兩年了 他現在已經快滿19了
他家人有辦法告她男朋友ㄇ??
2007-05-16 08:21:1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如三個建議所示,專家都列法條文以示無法提告。
如果是男女朋友的關係導致懷孕,若是你情我願的發生關係便無法提告,如果是強暴則是另當別論。
現在發現也不能知道孩子的父親是何人(三個建議回答都寫的很清楚),怎麼告? 縱使有墮胎證明,也只是讓自己多了一條墮胎罪,何苦哉。
2007-05-21 23:41:07 補充:
頑石說的也是。
除非男方承認,不然真的很難告。
2007-05-16 12:49: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nvy 3 · 0⤊ 0⤋
墮胎罪通常可以用優生保健法規避掉
可以告,但是很難定罪
先看看發生性行為時,男女雙方年齡吧
未成年性行為,本來就是數字遊戲,
沒有數字不能作答
2007-05-21 01:49: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披絲 4 · 0⤊ 0⤋
現在快滿十九
也就是兩年前快滿十七(十六歲以上)
依法不成立強姦罪
2007-05-16 13:09:15 補充: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007-05-16 09:09:0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Q:未成年時懷孕....墮胎
A:可以告(連醫院)
Q:事隔快兩年
A:以發生性行為開始算(準強姦罪)
Q:他家人有辦法告她男朋友
A:公訴罪(也就說不能私下合解)
PS:如要以上述行恐嚇嘞索與本人無關
2007-05-17 00:24:46 補充:
以發生性行為開始算(不是說懷孕....墮胎)喔
2007-05-16 08:45:2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有點難,怎麼證明是他讓她懷孕?
2007-05-16 08:38:3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Dearannie888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