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底,我們騎機車出巷口右轉,
不料被逆向行駛,跨越對向車道行駛的汽車撞傷,
當時撞人的駕駛有喝酒,
但是他說很有誠意要賠償我們一切的損失,
也留下他的真實資料,當時是半夜,沒有目擊證人,
我們看他很有誠意,所以也沒有報警,
我弟的傷較重,約2星不能工作,機車也有撞壞
醫藥費跟修車費共7萬多,不能上班的損失還沒算,
當我們拿著收據去找人時,對方家人說他去大陸,
3月底終於他回台灣了,卻完全否認有這件事,
說要我們拿出證據來,不然要告我們誣告,
因為當時沒報案也沒有人看到,
我去當地里長那邊找路口監視器的畫面,
里長卻一直推拖不給我看,說沒存檔..
要我去找交通隊看有沒有錄影帶
請問
1.里長那邊的錄影畫面不是該保留個一年嗎?
這樣我可不可以舉發里長失職?
2.交通隊的部份,已經快半年了,會不會也找不到錄影帶??
因為除了錄影帶,實在找不到其他證據了...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制裁這種人的??
2007-04-29 14:48: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溪頂四街36號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就算里長真的失職,到時他也會不承認此事,
要舉發也要有證據,最好事先攝影或錄音以便舉發,再找里長談一次吧,
然後應該是找當地警察局或派出所申請監視錄影帶,
越快越好,最好在五月底以前取得,以免保存期限錯誤,
一般來說,里長都會和當地警員很熟,所以兩邊你都要攝影或錄音存證,
再請立委或議員幫忙,可以的話也請媒體出面,
必要的話,最後再拿出複製影帶舉證,
非必要不拿,日後好相見.
2007-04-29 15:08: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anny 3 · 0⤊ 0⤋
你弟弟應有就診紀錄.車禍至今6個月內.可以趕快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由檢察官偵辦.我相信他會很快就出面和解的.
若你說的是事實.我相信他也不敢賴.要查出真相並不難.畢竟他決沒把握事情不會東窗事發.重點是:超過6個月就只能民事求償了.那他可能就會想能賴就盡量賴.賴不過頂多還是賠錢而已.
有不懂的再問吧!(注意時效問題) http://www.listengroup.tw
2007-04-30 10:16: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永吉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