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看守所&監獄有何不同
進了看守所算是坐牢嗎?
在看守所裡和在監獄有何差別待遇嗎?

2007-04-25 16:38:1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幸福是一家人在一起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看守所和監獄不同。
依 刑事訴訟法第 103 條 第一項
執行羈押,偵查中依檢察官之指揮:審判中依審判長或受命法官之指揮,由司法警察將被告解送指定之看守所,該所長官查驗人別無誤後,應於押票附記解到之年、月、日、時並簽名。

-->這是說看守所是罪刑未確定時,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非予羈押不可,而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就可以暫時放在看守所;
那麼依據指揮的人不同:偵查中由檢察官指揮
           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指揮
相同點是解送的人都是司法警察;
另外,羈押必須有押票,押票上記載年月日時,是為證明被押的開始時間,以利有罪時徒刑折抵或無罪時補償金折抵。

看這~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46 條
裁判確定前羈押之日數,以一日抵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或第四十二條第六項裁判所定之罰金額數。
羈押之日數,無前項刑罰可抵,如經宣告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者,得以一日抵保安處分一日。

所以看守所可以說是坐牢(就像上軍訓課一樣),只是沒有正式坐牢罷了。因此看守所和監獄自然有差別待遇...你可以到知事直接鍵入各別的生活,就會出現非常多的內容供你參考了。

2007-04-25 18:02: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子陽煦平 5 · 0 0

**看守所隸屬於高檢署,也是各地監獄之分監,羈押對象為 > 刑


事被告,民事管收收容人,短刑期受刑人,觀察勒戒收容人,


感訓收容人暫留置。進了看守所也是算坐牢。


**監獄隸屬於法務部,收容對象為 > 所屬管轄地檢署所移送之受


刑人,被裁定強制戒治之收容人。


**看起來和監獄生活坐息大同小異,但依各收容人身份不同,依


各種法律施行工作。看守所實行羈押法,監獄行刑法,觀察勒


戒執行處分條例,保安處分條例,民事管收條例,累進處遇條
例。而監獄實行監獄行刑法,累進處遇條例,戒治執行處分條
例。另有特殊之監獄實行所行政之條例。如 > 技訓所,外役監

**不管看守所或監獄,就是在坐牢,在看守所所羈押之天數,可
以算入刑期。看守所或監獄,一切以法務部所頒之戒護函令,
進行戒護工作。







2007-04-26 07:09: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看守所跟監獄不一樣的地方在於:
看守所:看守嫌疑犯的地方。也就是尚未被判刑,隨時可以釋放犯人。
監獄:有期徒刑已經確定的人待的地方。也就是經過法院開庭已經判刑的人 。
在台灣的數量如下:
監獄:二十五所


看守所:十八所

2007-04-25 16:54: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活字典 7 · 0 0

我只知道~
判刑確定的人...關監獄.
尚未判刑確定的人...關看守所..

2007-04-25 16:42:0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5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