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本身經營中古車行,所需的土地面積較大,在92年向地主承租將進上百坪的農地,因為建設需要花費上百萬的資金所以希望地主將租期延長,地主同意並簽訂使用同意書,租金為一個月12000元如3個月未繳並視同放棄,但由於地主三番兩次,提出漲房租,並惡意不收房租,有於花費上百萬希望個位大大幫忙敎我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2007-04-16 07:07:4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喬安娜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所謂使用同意書就是不定期租約,我會先寄存證信函,再到法院做提存,所以我需要的是我寄給他的存證信函全文內容
2007-04-18 07:30:50 · update #1
先請律師發個律師函:
就承租合約書內容告知你目前應有權利..
(合約書內容應有..承租日期..租金..租金脹價幅度.收取租金方式)
如果你這些都沒有..那你就比較吃虧了...
另他不收取租金..你可交公正第三人..證明你沒有延遲付租金..
讓他沒辦法跟你提前解約..
如果真的有問題..先到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吧!
不行的話..準備興訟..
2007-04-16 07:23: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智若魚 7 · 0⤊ 0⤋
先到這邊下載格式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down/index.jsp?ID=18
一開始就寫
敬告xxx:
檢附本人聲明乙種(如附件),請查照!
之後只要白話陳述事實在拿到郵局去寄就可以了
2007-04-25 12:07: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螃蟹 2 · 0⤊ 0⤋
依合約走即可
2007-04-16 07:31:1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彥君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