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家中奶奶過世,奶奶本來住的地方是祖厝。
地上物也就是房子,是屬於父親及小叔的名字;而土地是爺爺的名字,但是爺爺更早前已經過世,家中還有大姑、小姑,等於土地現在是父親、小叔、大姑、小姑四人所有。但是問題來了,父親不願意賣掉祖厝,而其他三人要賣,可是現在房屋有兩個人的名字,土地有四個人的名字,那個父親如果不賣,另外三人有辦法把祖厝給賣掉嗎?因為家族間本有很多糾紛,現在有人要賣祖厝,父親可以堅持不要賣,能夠保全祖厝嗎?
另外,因為爺爺與奶奶過世多半與家產問題有關係,所以,父親不想要連最後的祖厝都被隨便賣掉讓別人便宜得到家產,就算要賣也等法拍,所以地價稅房屋稅都沒人繳交的時候,是幾年後才會被法拍?〈據說是十幾年後,有人可以確定嗎?〉
2007-04-13 22:26:3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小器客家人,你好,你意思是如果其他人到法院去申請強制分割,父親只能乖乖的蓋章答應出售嗎?
2.而經過詳細詢問之後,確定房屋稅和土地稅,父親有繳交,可是我又有個疑問了,大姑有嫁人,而且她只佔有土地的四分之一,為什麼她能夠出租祖厝(以前都不知情),她將祖厝其中一樓租給別人,租金自己拿走,而且她說其土地有名,又說小叔也願意讓她住在祖厝,可是我越想越不對,父親也有權力(而且是房屋土地都有權),難道父親不願意讓大姑繼續住在祖厝(請她回自己的家裡住),也不讓她租給別人,這樣都不行嗎?她有土地名字就真的能夠這樣住又租給別人收租金嗎?父親有權不讓她住與租嗎?懇請懂法律的人跟我說,感恩
2007-04-14 16:58:59 · update #1
地上物也就是房子,是屬於父親及小叔的名字..
土地現在是父親、小叔、大姑、小姑四人所有....
先回答你欠稅的問題..
首先地價稅跟房屋稅..會像以上這些人開徵收取..
上述建物及土地兩稅未繳納時...會移送法務部行政法庭催繳...
而是先針對這些人的薪資..財產扣繳..(二--三年左右)
最後才會動到這塊難以處理的土地物...
至於想保全這祖厝...其實這樣的土地..上有建物..又分屬不同人..
沒有人想要買的...除非是黑道勢力介入...(真的很值錢)
2007-04-22 10:45:55 補充:
房屋所有權是你父親及叔叔..你姑姑未經你父親同意及將一樓 出租於他人..涉及不法利益及侵權..是么吃官司的..你父親可以 請求賠償及索回不法所得...
像這樣官司在法院審理並不會強制分割..(怎麼分.怎麼割)...
大都會採判給一個人..由他出錢買下...再將價金分給其他三人..
你們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拍賣房子的...
其時判例很多..並不見得適用每個人身上...
或許你父親有所有權..你姑姑有使用權..
一切都要上法院見真章才明白的...
2007-04-14 11:43: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智若魚 7 · 0⤊ 0⤋
土地不管值錢與否,都要謹慎考慮這個難題。
如果選擇放下讓心更平靜開闊應該會比較好吧,如果真的要解決應該還是有辦法的吧。
基本上應該都有土地和建物所有權狀,產權應該在比例上謄本應該有都有詳細的記載吧。先去調謄本看到底是登記在誰名下。
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絡我。
2007-04-15 11:19:5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陳 2 · 0⤊ 0⤋
免費法律諮詢,專門合法解決疑難雜症。〈如土地、債務、行政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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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臺灣社會有和諧發展之必要,因此只要你有正當的行為及理由依據,本人將依法協助你爭取應有權益。無論你從事任何行業,均有受不平等對待之可能,因此弱勢平民只要能溝通團結,應可在現實社會開創另一個天堂。
2007-04-14 18:41: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2 · 0⤊ 0⤋
基本上你父親堅持不賣的話是賣不掉的.
但若其他人堅持想賣屋賣地求現.那他們就會想辦法把房子賣掉.最簡單的就是向法院申請強制分割.土地上有建物(房子).依其使用上若不能分割.就會整個拍賣掉.全部所有權人在依權利持分來分價金.等於變象把房子賣掉了. http://www.listengroup.tw
2007-04-14 06:30:4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永吉 3 · 0⤊ 0⤋
產權不完整的土地或建物在實務上是很難賣掉!
即使透過法院拍賣,後手承接力道也相當有限......
至於欠稅多久會被強制執行這個問題......我看過才欠稅一年,不動產就被假扣押的個案...
2007-04-14 05:10:0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米克 3 · 0⤊ 0⤋